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

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

《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DB34/T 4202-2022)是2022年7月2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地方標準《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DB34/T 4202-2022)規定了小動物診療機構的選址、建築與布局、器械設備、執業人員、防疫消毒、廢棄物處理、生物安全管理、獸藥管理、公示告知、診療檔案管理要求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小動物診療機構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
  • 外文名: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of smallanim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stitutions
  • 標準號:DB34/T 4202-2022
  • 發布日期:2022-06-29
  • 實施日期:2022-07-29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41
  • 國際標準分類號:11.220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經濟的發展,安徽省動物診療機構(動物診所、動物醫院)激增,截至2021年,安徽省已達到480家以上,通過執業獸醫師考試的獸醫師近3000人,動物診療行業集中度越來越高。由於沒有現行有效的動物診療機構管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安徽省地方標準,動物診療機構規模、設施設備、內部管理、動物疫病防控和診療服務質量良莠不齊,行業混亂。行業無統一有效的質量管理標準,難於實施分類管理,監管部門監管難度大,民眾無法區分選擇規範的動物診療機構,人畜共患病防控存在隱患,也阻礙了動物診療市場行業的發展。因此,制定了該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1年9月3日,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範〉等298項地方標準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1〕357號)後,成立標準編制小組。地方標準《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DB34/T 4202-2022)由合肥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提出,由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歸口。
  • 起草階段
2021年10月,成立了標準制定工作小組,分工負責標準起草相關工作;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編制小組以科學、規範、可操作性強為原則,起草本標準。同時,採取召開座談會、發電子郵件等方式,徵求起草單位專家的意見和建議,2022年1月完成了本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2年6月29日,地方標準《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DB34/T 4202-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7月29日,地方標準《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DB34/T 4202-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DB34/T 4202-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合肥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安徽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安徽省農業科學院畜牧獸醫研究所、望江縣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寧國市南山街道辦事處。
主要起草人:錢昌銀、劉華、裴美玲、方衛霞、程曉峰、沈學懷、凌學士、黃曉慧、鄭新勇、陳曦、王維、苗文萍、王道忠、沈思志、俞兵、盧慶輝、李之付、王軍、楊德康、曹安民、范亞楠、沈艷、王倩、周迎春、段倩倩、董先敏。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選址
1
5 建築與布局
2
6 器械設備
2
7 執業人員
3
8 防疫消毒
4
9 廢棄物處理
4
10 生物安全管理
4
11 獸藥管理
4
12 公示告知
4
13 診療檔案管理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DB34/T 4202-2022)規定了小動物診療機構的選址、建築與布局、器械設備、執業人員、防疫消毒、廢棄物處理、生物安全管理、獸藥管理、公示告知、診療檔案管理要求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小動物診療機構管理工作。

引用檔案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2011)第588號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2004)第424號
《獸藥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2004)第404號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2005)第442號
《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2013)第2號
《獸醫處方格式及套用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2450號
《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範》 農業部 2017年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小動物診療機構設立與管理技術規範》(DB34/T 4202-2022)的制定,有利於規範動物診療機構執業行為,為加強安徽省動物診療機構自身約束和監管機構的有效監管提供依據,進一步強化人畜共患病預防控制,保障安徽省公共衛生安全和動物診療市場健康發展。動物診療市場的規範和發展,對提高動物疫病防治公共服務能力,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為養殖業提供多元化的技術服務,促進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動物診療市場的規範和發育是執業獸醫隊伍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管理,對執業獸醫制度建設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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