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2006年12月4日市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動物診療管理規定
- 外文名:昆明市動物診療管理規定
- 地點:昆明市
- 發布時間 :2006年12月4日
- 實施時間 :2007年2月1日
已經2006年12月4日市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已經2006年12月4日市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規範動物診療行為,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管理,防止人畜共患病傳播,保障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雲...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規範動物診療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制定的辦法。2022年8月22日,《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經農業農村部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10月7日...
《動物診療病歷管理規範》是為規範動物診療病歷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執業獸醫和鄉村獸醫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而制定的規範。2023年9月12日,《動物診療病歷管理規範(草案)》發布。202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診療許可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憑動物診療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等事項。
養犬人、動物診療機構發現犬只患有疑似狂犬病或者人畜共患傳染疫病時,應當及時報告農業(畜牧)行政管理部門處置。第二十七條 攜犬外出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導致犬只傷亡的,由養犬人自行承擔責任。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
動物診療許可證應當載明診療機構名稱、診療活動範圍、從業地點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事項。動物診療許可證格式由農業部統一規定。工商註冊 申請人憑動物診療許可證到動物診療場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動物診療機構設立...
本條例所稱動物診療人員,是指取得獸醫從業資格,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人員。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動物診療活動進行管理、監督,並對昆區、青山區、東河區內的動物診療活動實施管理。旗縣區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
(五)組織鑑定和處理診療事故;(六)依照本條例查處動物診療機構及期從業人員的違法行為;(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市和縣(市)、雙陽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作好動物診療機構管理工作。第七條 市和縣(市...
違反本規定從事犬只經營未辦理工商登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未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或者《動物診療許可證》的,由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動物防疫監督機構依照《雲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動物診療管理辦法》在2004.12.28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經2004年12月8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8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動物診療活動的管理,...
《河北省動物診療管理辦法》在1997.11.05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河北省取水許可制度管理辦法〉等38件省政府規章進行修訂》的規定,本辦法做如下修改:一、第一條修改為:“為了加強動物診療管理工作,規範...
(二)向動物診療機構、科研單位、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其他獸藥生產企業、經營者銷售獸用處方藥的;(三)向聘有依照《執業獸醫管理辦法》規定註冊的專職執業獸醫的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園、實驗動物飼育場等銷售獸用處方藥的。第八...
(二)具有固定的營業地點,並應距動物飼養,交易場所1000米以上,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三)具有國家和省規定的與動物診療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措施。第十七條 動物養殖場等單位內部設定的獸醫室應當具備下列執業條件:...
一、動物診療的管理機構58 二、動物診療機構設立條件58 三、設立動物診療機構的申請材料58 四、動物診療許可證管理59 五、執業獸醫制度59 六、鄉村獸醫管理59 第五節監督管理60 一、動物衛生監督的內容60 二、執行監督任務所採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