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星級劃分與評定》(DB36/T 773-2021)是2021年1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地方標準《導遊星級劃分與評定》(DB36/T 773-2021)規定了導遊星級標誌,星級導遊評定總則、必備條件、劃分條件及破格條件。該標準適用於江西省行政區域範圍內依照《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持有導遊證,從事導遊工作的專兼職導遊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導遊星級劃分與評定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tour guide star-level
- 標準號:DB36/T 773-2021
- 發布日期:2021-04-23
- 實施日期:2021-11-01
- 代替標準:DB36/T 773-2014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20.99
- 技術歸口: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 批准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歸口單位: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修訂依據
修訂情況
- 調整檔案名稱稱為《導遊星級劃分與評定》;
- 增加了規範性引用檔案《導遊領隊引導文明旅遊規範》(LB/T 039)和《導遊等級劃分與評定》(GB/T 34313);
- 更改了術語與定義;
- 增加對星級導遊年度覆核及3年考核性評定的要求;
- 增加了導遊帶團次數及天數這一星級必備條件,並增列為評分項目;
- 更改了五星級導遊必備條件中取得導遊證的最低年限;
- 增列了五星級、四星級導遊的破格條件;
- 刪除了星級評定、星級覆核、監督管理等內容;
- 刪除了《江西省導遊員星級評定申請表》《旅遊者滿意度問詢調查表》《江西省導遊員星級評定》三個規範性附錄;
- 更改了評分表及相關分值:將原評分表“基本條件、服務質量、獎勵加分”三大項目調整為“基本條件、服務質量”兩大項目,總分值由150分調整為100分;各星級導遊的得分要求也相應做了調整;
- 刪除了分類項目評分表中計分方式中的有關內容。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引言 | Ⅲ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導遊星級標誌 | 1 |
5 評定總則 | 1 |
6 星級導遊必備條件 | 2 |
7 星級導遊劃分條件 | 2 |
8 破格條件 | 6 |
附錄A(規範性)星級導遊必備條件檢查表 | 7 |
附錄B(規範性)分類項目評分表 | 9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T 15971 導遊服務規範 | GB/T 34313 導遊等級劃分與評定 |
LB/T 039 導遊領隊引導文明旅遊規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