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18號提案的答覆

基本信息,超計畫完成情況,兌現情況及困難,

基本信息

陳文蘭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2004年、2005年列入退耕還林計畫的今後還有補助嗎?》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退耕還林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首先,我們向您鄭重承諾,列入2004年、2005年退耕還林計畫的退耕地造林仍將按照國家政策進行補助。其中,經濟林的連續補助5年,生態林的連續補助8年。補助年限到期後將停止補助。
其次,向您介紹一下我市退耕還林超計畫完成情況和兌現存在的困難:

超計畫完成情況

1、2001--2002年,上級下達退耕還林計畫(專指退耕地造林計畫,下同)共4萬畝,我市實際完成5.2萬畝,超計畫1.2萬畝。
2、2003年,上級下達退耕還林計畫5萬畝,由於紙漿項目原料林基地建設的需要,我市加大工作力度,當年實際完成耕地造林11.84萬畝,加上2002年遺留面積,當年累計超計畫8.04萬畝。
3、2004年,國家對退耕還林工程實施結構性重大調整,下達我市退耕還林計畫僅為0.6萬畝,全部用於解決2003年遺留面積。2003年遺留面積仍有7.44萬畝不能解決計畫問題,且2004年我市又完成退耕地造林5.53萬畝,當年累計超計畫近12.97萬畝。
4、2005年,上級為幫助解決我市超計畫問題,下達退耕還林計畫10萬畝,使我市超計畫面積減少到2.97萬畝。但當年我市又實施完成退耕地造林6.46萬畝。
因此,截止2005年底,我市仍有9.43萬畝造竹不能列入退耕還林工程,包括2004年餘下的2.97萬畝和2005年當年完成的全部面積6.46萬畝。

兌現情況及困難

1、2001年和2002年兩年,均已按時足額兌現。
2、2003年,儘管超計畫面積達到了8.04萬畝,市政府為保護民眾的造竹積極性,順利推進紙漿原料林基地建設,採取向銀行和有關企業借款的辦法,對當年有計畫的部分和超計畫的部分,都按國家規定的補助標準全額兌現了錢糧補助,負債2300多萬元。
3、2004年,我市在兌現上面臨的情況是,列進計畫的面積需要兌現,雖未列進計畫,但上一年已經通過借款墊付的辦法啟動兌現的面積也不能停止兌現。因此,籌集兌現資金就成了最大的困難,最後分成兩期兌現。第一期是2005年2月、第二期是2005年10月。兌現面積仍然是2001--2004年列進計畫的9.6萬畝和2003年遺留面積未列入計畫的7.4萬畝。2004年兌現時間有所延遲,但兌現標準未變,民眾應得補助總額未變。市政府負債累計已達3000多萬元。
4、2005年,上級下達我市10萬畝退耕指標,從計畫上看,已經解決了我市2003年遺留面積7.4萬畝,還可在2004年新實施面積中解決2.6萬畝。但從補助兌現上,則仍然無法解決延遲兌現的問題。原因是,按照我市與銀行和有關企業簽訂的借款契約的約定,退耕還林計畫到位後必須分期還款。即要用後來的到位補助指標去償還因提前兌現欠下的借款。因此,2005年的兌現仍然只能分為兩期按退耕還林補助標準進行。
5、國家自2004年起對退耕還林實行結構性重大調整以後,我市為全面完成紙漿項目原料林基地建設任務,確保項目投產後原料供給得到保障,仍然繼續大力推進造竹工程,積極發動民眾造竹。市政府制定的具體補助標準為:坡耕地造竹每畝70元,荒山造竹每畝50元。市政府承諾將努力向上爭取列入退耕還林計畫,如今後列進退耕還林,農戶退耕還林補助仍然享受。列不進退耕還林,農戶已領的補助也不退回。按照市政府的補助標準,2004年度實施的面積已經全額兌現。2005年實施的面積,現正在努力籌集資金準備兌現。同時市委、政府正努力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退耕還林計畫。
赤水市林業局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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