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第五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150號提案的答覆

丁福英、王玉琴、汪代明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大力度制止非宗教活動》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我市宗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一、我市依法登記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12所,根據我市信教民眾的數量和分布情況,已開放的12所活動場所基本能滿足信眾過宗教生活。但是,在黨的宗教政策落實前,對已建成的為數眾多的農村小廟,在這些年的工作中,我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在爭取信教民眾支持和理解的基礎上,拆毀了一些,也合併了一些,但還有部份民間信仰廟宇存在,由於歷史原因,這些廟宇所在地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也採取一系列措施加以逐步取締。
二、我市基督教徒宗教活動,據我局掌握的情況和公安部門反饋的意見,真正的信徒他們的信仰是純正的,是愛國愛教的,沒有參與邪教組織活動,若長沙、官渡等地有邪教滲透,希望向公安等部門反映加以打擊。
200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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