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令
為
上的範數。對應的
對偶範數,用
表示,定義為
上式含義為: 對於某一個的範數小於1的向量
,
與
的內積最大值就是
的對偶範數,對偶範數也可以解釋為
的運算元範數。
對偶空間
給定一個係數
域為
賦范向量空間(比如說一個
巴拿赫空間)
E(其中
通常是
實數域
或複數域
),所有從
E到
上的連續線性映射(也稱為連續線性泛函)的
集合稱為
E的(連續)對偶空間,記作:
E'。
證明
可以證明,
E′是一個向量空間。其上可以裝備不同的範數。對偶範數(
)是一種自然的範數定義方式,定義為:
由於
E′中的元素的是連續線性泛函,所以按照以上定義的範數必然存在,是一個有限正實數。引進了對偶範數後,
E′成為一個賦范線性空間。可以證明,
E′在對偶範數下必然是
完備的,所以
E′是巴拿赫空間。
性質
對偶範數的對偶就是原範數:在有限維的向量空間中,對所有
有
.
矩陣的譜範數的對偶範數為核範數。
例子
給定兩個大於1的實數
p和
q。如果兩者滿足:
,那么序列空間
和
互相是
對偶空間(在
同構的意義上)。
裝備的是序列p-範數之時,它的對偶空間裝備的對偶範數可以和裝備了序列q-範數的
建立
等距同構。當p=q=2時,以上性質說明,
和自身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