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封丘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封丘縣編辦。負責管理全縣所有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單位的編制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封丘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地址:封丘縣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行政體制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統一管理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制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鄉(鎮)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協調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調整,協助縣委、縣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縣級黨政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各鄉(鎮)黨政工作部門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鄉(鎮)黨政群機關的人員編制總額。
五、審核縣人大、縣政協、縣法院、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制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實施方案;貫徹執行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巨觀計畫和有關標準、比例,指導並協調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和縣直事業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和事業機構編制管理方案的其它重要事項;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監督檢查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報告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並上報縣委、縣政府。
八、制定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管理相配套的約束機制的措施和辦法;負責機構編制目標考評工作。
九、負責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管理工作。
十、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和上級登記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擬定本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工作規則和工作制度;依法保護本縣標準登記或備案的事業單位與登記事項有關的合法權益,協助事業單位辦理有關事宜,監督本縣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處理違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事件;指導鄉(鎮)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本級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的統計和聯網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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