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質量檢查制度

審計質量檢查制度,包括自我檢查、外部評估和日常監督三部分。

目前我國審計質量檢查一般都是通過檢查審計報告來完成的。審計署每年也對審計項目和技術方法進行檢查。在美國,除了審計機關對審計項目進行內部抽查外,第三年還要聘請外部審計同行加會計師事務所、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等進行檢查。由招標選擇的檢查單位按照國家審計準則對審計機關完成的審計項目質量進行檢查,並向社會各界發布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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