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準備

審計準備

審計準備指審計機關根據審計項目計畫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並應當在實施審計3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準備
  • 工作:審計通知書、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 編制:審計計畫
  • 審計風險:3日前
工作內容
(一)明確審計任務,確定審計重點
在此階段,審計人員應做的工作主要有:下達審計通知書、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民間審計組織在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以後,考慮自身的業務勝任能力和獨立性,並與委託人就審計業務的性質、審計範圍達成共識後,才可簽定審計業務約定書。
審計業務約定書是指民間審計組織與被審計單位共同簽署的,以確認審計業務的委託與受託關係,明確委託目的、審計範圍及雙方應負責任等事項的書面檔案。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經濟契約性質,雙方一經簽字認可,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予以執行。
(二)編制審計計畫
審計計畫指註冊會計師為了完成各項審計任務,達到預期的審計目標,在具體執行審計程式之前編制的工作規劃。
由於審計計畫是對審計工作的一種預先規劃,而在執行計畫時,實際情況與預期的計畫可能不一致,因此,需要及時對審計計畫進行修訂和補充。對審計計畫的修訂和補充,貫穿於整個審計工作的準備和實施階段之中。
審計計畫分為總體審計計畫具體審計計畫
1.總體審計計畫在編制時應包括以下內容:被審單位概況,審計目的和範圍,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重要審計領域和帳戶,審計工作日程和時間安排,審計人員的指派及其他有關內容。
2.具體審計計畫內容包括:審計目標、審計程式、執行人及執行時間、審計工作底稿及索引號及其他有關內容。
3.編制審計計畫應遵循以下步驟:
了解被審單位的基本情況,分析重要性,考慮審計風險,編制審計計畫。
重要性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
重要性量化指標稱作重要性水平,對重要性水平的判斷,是註冊會計師的一種專業判斷。不同的註冊會計師對同一會計報表的重要性的判斷可能存在差異。
審計風險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
審計風險之間的關係是: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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