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守則

審計人員守則是指審計機關對審計人員在工作崗位上應遵守的工作規範所作的原則性要求。在我國,根據《國務院關於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國家審計署提出的《審計人員守則》(試行)的具體要求是:(1)忠於職守,勤奮工作(2)依法審計,實事求是;(3)廉潔奉公,遵守法紀;(4)努力學習,積極進取;(5)謙虛謹慎,平等待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人員守則
  • 定義:審計機關對審計人員在工作崗位上應遵守的工作規範所作的原則性要求
審計機關發放給審計人員的,用來證明審計人員有權進行審計工作的證明書。審計證的內容包括:審計人員姓名、性別、年齡職務或職稱、工作部門、證書編號、制發機關和使用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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