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羈押

審查羈押,在中國,指檢察機關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以後,依職權對其羈押的必要性所作的審查。旨在確保羈押的合法性。是檢察機關行使法律監督職權的一種體現。對於不需要繼續羈押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10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查羈押
  • 釋義:檢察機關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以後,依職權對其羈押的必要性所作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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