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辦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6年07月01日發布,自2016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檢察院辦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的規定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 發布日期:2016年07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6年07月01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偵查監督
人民檢察院辦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6年07月01日發布,自2016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人民檢察院辦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6年07月01日發布,自2016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第一條為了規範人民檢察院辦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保障刑事訴訟活動依法進行,維護犯罪嫌疑...
為預防和糾正刑事訴訟中的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切實維護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1] 。
特殊期限 特殊羈押期限,意指偵查羈押期限的延長,但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和程式。主要情況有: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的規定,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2、根據...
審查起訴階段的羈押期限為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期限;刑事訴訟法一百四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
一、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延期後仍不能終結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特殊羈押期限,是刑事訴訟法根據案件的特殊需要,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便可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主要情形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的規定,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
刑訴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兩個月羈押期限,應從刑事拘留之日起計算;未經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從逮捕執行之日起計算。理由是: 1.刑訴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照法律進行的專門調查工...
人民檢察院對審查起訴階段未經羈押必要性審查、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訴前應當依職權開展一次羈押必要性審查。公安機關根據案件偵查情況,可以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繼續採取羈押強制措施是否適當進行評估。第...
最高人民檢察院2003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檢察工作中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若干規定為保證檢察機關嚴格執法、文明執法,有效防止和糾正檢察工作中存在的超期羈押現象,維護犯罪嫌疑人的人權及其他合法權益,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關於延長、重新計算羈押期限的規定。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得隨意延長、重新計算羈押期限;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偵查與審查起訴羈押期限不得互相借用;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授權高級人民...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清理和糾正案件超期羈押問題的通知》在2001.01.2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清理和糾正案件超期羈押問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2001.01.21 實施時間 2001.01...
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一審期限以及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的二審期限內不能辦結的,偵查羈押期限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
二、嚴格適用刑事訴訟法關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期限的規定,嚴禁隨意延長羈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的不同階段,要及時辦理換押手續。在偵查階段,要嚴格遵守拘留、逮捕後的羈押期限...
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逮捕或拘留的人犯,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訊問;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少數案情複雜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同時,人民檢察院應在1個月內對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免予起訴的案件...
如果案件過多,辦案人員不足,不能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關於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期限辦理的,在1980年內,可以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長辦案期限。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據此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了關於實施刑事...
的規定和《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自行偵查刑事案件的辦案程式(暫行規定)》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程式辦理,即:自行偵查中對被告人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 目前,檢察機關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問題比較突出,這是執法違法,必須高度重視,堅決糾正。為了保護被羈押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檢察機關的聲譽,各級檢察機關要提高執行刑事訴訟法關於羈押期限規定的自覺...
二、嚴格適用刑事訴訟法關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期限的規定,嚴禁隨意延長羈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的不同階段,要及時辦理換押手續。在偵查階段,要嚴格遵守拘留、逮捕後的羈押期限...
對於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或者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並說明理由。對公安機關報請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檢察院在審查逮捕期間不另行偵查。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
一、在執行《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中,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羈押期滿兩個月,不能終結的重大、複雜案件,羈押期可延長兩個月。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依照上述延長期限還不能終結的,由省人民檢察院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繼續延期。二...
一、《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的期限,我區可延長為三個月。二、《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者免予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
一、對於被告人已經被羈押正在偵查中的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上一級檢察機關批准延長一個月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可逐級上報省人民檢察院,經省檢察院審查決定再批准延長半個月。二、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訴訟法...
四、看守所對不符合《看守所條例》規定的收押條件的人犯,不予收押;對人犯的法定羈押期限即將期滿而案件又尚未審理終結的,應當及時通知辦案單位迅速辦結;對超過法定羈押期限的,應當報告檢察院。各級人民檢察院要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加強...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提請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審查批准逮捕。三、拘留第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
第一,《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對被告人在偵查中的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在1981年至1983年內可再延長一個月。第二,《刑事訴訟法》第...
關於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第1款規定: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照法律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偵查是刑事訴訟的一個基本的、獨立的訴訟階段,是公訴案件的必經程式。公訴案件只有經過偵查,才能...
廣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適當延長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報告。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問題的決定》的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