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廳廳丞

審判廳廳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判廳廳丞
  • 性質:古代官名
  • 朝代:清朝
  • 品級:從四品
官名。清末高等與京師地方審判廳長官。光緒三十三年(1907)後京師、各省設高等與地方審判廳、始置。每廳一人,京師高等廳正四品,省高等廳及京師地方廳從四品,請簡。掌督領本廳各員行使審判事宜,並監察下級審判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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