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地方審判廳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從光緒三十三年(1907)起,在各大城市設立地方審判廳,受理民刑訴訟案件。置廳丞、推事、典簿、主簿、錄事等員。 ...
- 審判廳
審判廳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設在京師及地方各省、縣的審判機關。分為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初級審判廳三級,加上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大理院,形成四級三審制。...
- 地方審判分廳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從光緒三十三年(1907)起,在各大城市設立地方審判廳,受理民刑訴訟案件。置廳丞、推事、典簿、主簿、錄事等員。民國沿置,置廳長、庭長、...
- 京師地方審判廳
京師地方審判廳於重罪為初審,輕罪為二審。京師地方檢察廳與京師地方審判廳合署辦公,置檢察長一人(秩正五品), 掌糾正同級審判, 監察下級檢察廳。其屬官有檢察官...
- 京師內外城地方審判廳
官署名。清末京師審判機構之一。光緒三十三年 (1907) 設。掌京師內外城地區不屬初審廳管轄的一審及不服初審廳判決的二審。置廳丞一人,下分刑、民兩科。每科分...
- 京師內外城地方審判廳廳丞
官名。清末京師地方審判廳長官。光緒三十三年 (1907) 設。一人,從四品,簡任。掌領本廳審判事宜,並監督所屬各官。 ...
- 晚清各級審判廳研究
《晚清各級審判廳研究》是2004年6月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啟成。...... 的地方法院——成立和動作的全過程,從程式和實體兩個方面分析了各級審判廳對傳...
- 天津審判志
在省一級設高等審判廳。天津地方審判機構仍如清末,天津府設高等審判分廳,天津縣設地方審判廳和初級審判廳。隨著天津定為直隸省的省會,天津設直隸高等審判廳。省會...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是台灣地區的三級法院之一,創立於1941年,位於福建省金門縣金城...至於重大案件,是由廈門地方審判廳受理,該廳於1927年改制為地方法院。...
- 地方檢察廳
地方檢察廳,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從光緒三十三年(1907)起,在各大城市,除地方審判廳外,又設立地方檢察廳,以執行檢察職權。...
- 清代地方官制考
第十節清末地方官制改革中各省新設的機構 一巡警道 二勸業道 三提法使司 四地方各級審判廳及檢察廳 五交涉使司 第十一節清末籌備立憲之地方機構 一...
- 浙江省高等法院及杭縣地方法院舊址
浙江省高等法院,成立於民國十九年(1930年),浙江省杭縣地方法院成立於民國十六年(1927年)以後,其前身分別為設立於清宣統二年(1910年)的浙江高等審判廳及高等檢察...
-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清宣統三年(1911年),設立連江縣初級審判廳;民國17年(1928年)設立連江初級法院,次年改為閩侯地方法院連江分庭;民國25年(1936年)7月,連江縣政府設司法處 [6] ...
- 首都高等法院
首都高等法院是民國時期南京的省級審判機構,院址在朝天宮,現為南京市博物館。 1927年,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後,11月1日,將各級審判廳改為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原來設...
- 凌福彭
1907年3月,天津率先在全國設立高等審判分廳和天津地方審判廳,同時又在城鄉設立鄉讞局4處,廳局負責審理天津府縣的民刑事案件。凌福彭又挑選了一批留日法政學生充...
- 綏化府
清宣統三年(1911年)夏,設綏化地方檢察廳,置檢察長1人,檢察官1人,錄事1人,書記2人,檢查吏2人,庭丁6人。綏化地方檢察廳會同綏化地方審判廳受理刑、民案件。...
- 中華民國時期法院組織
國民黨政府於1932年10月28日公布的法院組織法,取消初級審判廳,改四級三審為三級三審,並統稱法院。中華民國時期法院組織級別設定 編輯 地方法院是在縣、市或合數縣...
- 劉崇佑
② 7月6日至8日,天津地方審判廳公審周恩來等所謂“妨害安全及騷擾案”。廣大民眾對此極為關注,紛紛前往旁聽,審判廳前被擠得水泄不通。周恩來等列舉事實揭露當局...
- 膠澳帝國法院舊址
1922年中國收回青島後改為膠澳商埠青島地方審判廳,後改稱青島地方法院,1935年分為山東高等法院第二法院和青島地方法院(包括各檢察處),1949年後相繼為青島市中級...
-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
同年10月16日,中華民國政府,下令恢復雲南高等審判廳,檢察廳和昆明地方審判廳、檢察廳。昆明地方檢察廳辦公地點在慶雲街。1927年,昆明地方檢察廳設檢察長1人,首席...
- 西涼(涼州別稱)
中華民國時期(1914),02月甘肅省高等審判廳在甘涼道設立第五高等審判廳及附設地方審判廳駐武威縣,管轄甘涼道第一、二審案件,這時武威成為河西司法的主要駐地。 中...
-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一分廳審理內亂、外患和依法由它作第一審的案件,以及不服地方審判廳或縣知事兼理司法第一審裁判的抗訴案件和第二審裁判的再抗訴案件(再抗訴案件從...
- 安徽高等法院
民國16年(1927年)3月,懷寧、蕪湖地方審判廳改稱地方法院,民國21年(1932年)4月設立合肥地方法院,10月設立阜陽地方法院,民國22年(1933年)2月設立鳳懷地方法院,...
- 沈佩貞
在1915年6月13日晚的這場鬧劇中,汪彭年安然無恙,郭同垢罵眾女受此污辱,不願接受他人調停,一紙將沈佩貞、蔣淑婉、劉四奶奶等人訴諸首都地方審判廳。經過審判...
- 岳飛府第遺址
清宣統二年(1910),改為高等檢察廳、地方檢察廳,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民國19年(1930)和民國16年(1927)分別改建為浙江省高等法院和浙江省杭縣地方法院(址性...
- 儲鎮
1916年3月,經法務部批准,增設鐵嶺、錦縣、洮南地方審判廳,儲鎮任鐵嶺地方審判廳書記官長。 [2] 1923年1月17日儲鎮任遼陽縣知事。 [3] 後來他還曾任吉林...
- 金湯侯
清宣統三年(1911),任煙臺地方審判廳主簿。1913年起,先後任浙江省天台、新昌縣知事,山東省署機要秘書及黃縣、即墨縣知事,頗有政績。在新昌時,尤重視發展農村經濟,...
- 歷代獄訟官署
在省設高等審判廳,在省會及商埠等地各設地方審判廳和初級審判廳,總稱審判衙門,分置審判長和推事等官,行使審判權。歷代獄訟官署中央審判機關 歷代封建王朝,中央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