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京師內外城地方審判廳
- 性質:官署名
- 朝代:清朝
- 職能:掌京師內外城的一審及二審
官署名。清末京師審判機構之一。光緒三十三年 (1907) 設。掌京師內外城地區不屬初審廳管轄的一審及不服初審廳判決的二審。置廳丞一人,下分刑、民兩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審判采合議制。宣統元年 (1909) 增設二庭,各置推事三人。另置典簿二人,主簿二人等。附看守所一處,關押未決人犯。
官署名。清末京師審判機構之一。光緒三十三年 (1907) 設。掌京師內外城地區不屬初審廳管轄的一審及不服初審廳判決的二審。置廳丞一人,下分刑、民兩科。每科分...
官名。清末京師地方審判廳長官。光緒三十三年 (1907) 設。一人,從四品,簡任。掌領本廳審判事宜,並監督所屬各官。 ...
內外城預審廳,機構名,清末京師地方的司法審判機關。...... 內外城預審廳,機構名,清末京師地方的司法審判機關。機構名。清末京師地方的司法審判機關。光緒二十八年(...
法部所屬單位有京師高等審判廳、檢察廳、京師內外城地方審判廳、檢查廳與京師初級審判廳、檢察廳等機構。此外,光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還設有修訂法律館,專掌...
官名。清末改革官制,新建官署稱廳的,其主官或稱廳長,或稱廳丞。稱廳丞的有京師內外城巡警總廳、京師地方審判廳。又外務部的承政廳,設左右丞,但不稱廳丞。...
民政部奏整頓京師內外城警政酌改廳區制度等折並單民政部暫定京師調查戶口規則...法部奏地方審判廳內增設民刑兩庭折軍機處奏章京保送京察請準照額計算等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