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鄞州區非住宅置換商務樓或住宅結算辦法的通知》是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辦法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鄞州區非住宅置換商務樓或住宅結算辦法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3年12月11日
- 發布單位: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文號:鄞政辦發〔2013〕240號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鄞州區非住宅置換商務樓或住宅結算辦法的通知》是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辦法的通知。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鄞州區非住宅置換商務樓或住宅結算辦法的通知 [1] 鄞政辦發〔2013〕240號 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鄞州區非住宅置換商務樓或住宅結算辦法》已經區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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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鄞州區現有房屋臨時改變用途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是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鄞州區現有房屋臨時改變用途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通知時間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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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區行政契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契約管理,防範契約風險,減少契約糾紛,保障國有資產、財政資金的安全,推動自然資源、公共資源的有效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行政機關契約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3〕37號)、《寧波市...
王廣,男,漢族,1976年4月出生,浙江寧波人,200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法學學士。現任浙江省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 辦公室副主任。人物履歷 曾任寧波市江東區經濟合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級); 寧波市江東區經濟合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寧波市鄞州區投資合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現任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副主任。工作分工 協助分管副區長處理工業和信息化、科學技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經濟開發區開發建設、工業全域治理等方面工作。聯繫區經信局、區科技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工治”辦、鄞工集團、寧波灣區集團。協助聯繫寧波國家高新區管委會、清華長三角研究院寧波分院、區工商...
2017年3月,任寧波市鄞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長。曾任鄞州區城管(城管執法)局局長、黨委書記,鄞州區委辦公室主任。現任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工作分工 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交通運輸、郵政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征遷管理、“三改一拆”等方面工作。分管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
畢延斌,現任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黨 組副書記、副主任。人物履歷 曾任寧波市鄞州區鄞江鎮副鎮長,鄞州區塘溪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鄞州區塘溪鎮黨委副書記、區委政法委委員(兼),鄞州區塘溪鎮黨委副書記,鄞州區鹹祥鎮黨委副書記,鄞州區瞻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鄞州經濟開發區(大嵩新區)管委會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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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春,現任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人物履歷 1993.09-1995.08 寧波市人民警察學校公安管理專業學習;1995.08-1996.08 寧波市江東公安分局預審科民警;1996.08-1999.08 寧波市江東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辦事員;1999.08-2004.07 寧波市江東公安分局法制科科員(2002.06浙江大學(自考)法律專業大專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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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恩,男,1977年11月出生,漢族,浙江寧波人,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4年6月參加工作,浙江大學研究生畢業,工學碩士。現任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鄞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區工業全域治理辦公室黨組書記(兼)。人物履歷 曾任鄞州區委組織部幹部一科副科長、主任科員,幹部一科副科長、區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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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意見》(浙政發〔2013〕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寧波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4〕1號)檔案精神,為確保我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順利實施,現...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一家位於寧波市鄞州區的政府監督機構。主要職能 根據2008年8月區編委辦印發《關於設立鄞州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通知》(鄞編〔2008〕64號)檔案規定,區金融辦主要承擔金融業政策規劃擬定落實、金融機構引進組建和創新發展、金融行業監管協助及協調服務、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及金融...
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的安置標準、安置人口認定和分套安置規定,見本辦法附屬檔案。各縣(市)和鎮海區、北侖區的房屋拆遷安置標準,由各縣(市)和鎮海區、北侖區人民政府參照上述原則制定,報經寧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原使用人自行減少可安置使用面積或因安置房套型限制而減少可安置使用面積的,拆遷人應當根據其...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寧波市市人民政府 鄞政辦發〔2013〕243號 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12〕56號)和省農業廳《關於組織開展新型...
的通知》(鄞政辦發〔2011〕170號)同時廢止。原《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殘聯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鄞州區殘疾人托(安)養工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鄞政辦發〔2008〕191號)相關條款與本...
辦常務副主任。現任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五水共治工作領導小組(河長制)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工作分工 負責“五水共治”辦公室日常工作。職務任免 2023年3月,寧波市人民政府決定陳小波任寧波市鄞州區五水共治工作領導小組(河長制)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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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通知 鄞政辦發〔2016〕146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春節臨近,因企業欠薪引發的勞動糾紛進入高發期,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我區節日期間的社會穩定,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解讀 一、制定背景及和依據 2011年1月,國務院頒布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當年我市出台了《關於印發淮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通知》(淮府辦〔2011〕99號)等4個配套檔案,這些檔案的部分條款已不...
第五十條 被徵收人不得採取暴力、發布不實信息、組織或煽動他人以阻礙交通和擾亂辦公秩序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脅迫房屋徵收部門接受徵收補償條件或者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 縣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第六條各城區人民政府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報備意見,組織編制項目地塊房屋徵收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內容應包括:整體評估分類價格及相應建築分類標準、擬定的徵收主要補償標準及結算辦法、主要特殊情形補償辦法、實物安置房源結算價格和補助、優惠、獎勵標準,資金平衡測算及籌集計畫,實物安置房源籌集計畫和徵收工作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