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審批制度改革若干規定》在1999.12.14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審批制度改革若干規定
- 頒布時間:1999年12月14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寧波市審批制度改革若干規定》在1999.12.14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
《寧波市審批制度改革若干規定》在1999.12.14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經1999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進一步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轉變政府職能,規範行...
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由寧波市人民政府發布。檔案發布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央、省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2年12月20日起施行,1999年4月12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寧波市審批制度改革若干規定》同時廢止,其附屬檔案《市政府各部門和直屬單位保留和取消的審批、核准、備案事項目錄》經重新審核、修訂(見附屬檔案1)和《重複、交叉...
《寧波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用於指導下屬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轉變政府職能,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效能,強化公共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國土資源行政審批和管理許可權調整下放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土地資源層級審批制度。建立土地資源層級審批備案監管制度,建設項目用地、臨時用地、設施農用地審批和村發展留用地核定等,需按規定及時報市國土資源局...
(三)簡化特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落實《政府投資條例》有關規定,對列入相關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範圍的政府投資項目,可以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對改擴建項目和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項目,可以合併...
《關於進一步規範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的若干意見》是寧波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通知。引言 檔案原文 寧波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現將《關於進一步...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提升行政審批工作的意見(三)規範行政審批文書。1、規範行政審批受理單。對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並出具加蓋省經信委行政審批專用章的《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
《政府改革政策的執行理論研究》是2014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龔虹波。 [1] 書名 政府改革政策的執行理論研究——以寧波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例(1999-2013) 作者 龔虹波 著 [1] 譯者 喻苗 出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
(六)積極穩妥推進地方稅務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地方稅務機關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應當妥善處理稅務總局與地方政府的關係。稅務總局的統一規定必須執行,屬於地方政府許可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當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抓好落實。地方稅務機關要認真執行10...
(2014年2月25日寧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為了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激勵改革創新工作,破除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營造有利於改革創新的制度環境和社會環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最多跑一次”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採用告知承諾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等方式,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效率。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定投標報名、招標檔案審查、原件核對等事項。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機構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對寧波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寧波市燃氣管理條例 》進行了審議,現決定予以批准,由寧波市人民代表大會...
此報告規定為我們列出了詳細的實施標準,為環境污染治理提供有效的建議,為治理好環境污染問題提供了保障。2018年12月26日寧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修訂 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