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7.05.24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7.05.24
  • 實施時間:2007.05.24
《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公布。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為更好地適應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法[2007]20號)精神,市政府對我市現行政府規章(見附屬檔案)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下列8件政府規章(見附屬檔案)因所依據的規定廢止、被行政法規代替或與行政許可法相牴觸,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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