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寧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寧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寧波市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擬訂促進全市金融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地點:寧波市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介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在法定許可權內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研究分析重大金融發展問題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工作,負責地方金融監管。推動地方金融信用環境建設。加強地方金融監管能力建設。
(二)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協調機制,加強與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寧波銀保監局、寧波證監局(以下簡稱“一行兩局”)及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落實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責任。搭建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溝通合作平台,加強與在甬金融機構的溝通聯繫。組織協調金融機構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保障,負責金融服務保障情況的考核評價。指導和協調區縣(市)金融工作。
(三)指導和推進地方法人金融組織改革發展,推動本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設立、改制、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對地方國有控股和參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實施管理。
(四)推動全市金融產業發展,協調和推進金融重大戰略、重點項目和重點集聚區建設,推動全市區域金融改革創新工作,推動金融科技運用。協調開展金融招商,推進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和直接融資發展。協調和推動企業股改上市、場外市場掛牌和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協調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穩定發展工作。協調和推動地方證券期貨業的改革發展。
(六)負責牽頭建設國家保險創新綜合試驗區,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
(七)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
(八)負責新興金融業的規範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及區縣(市)政府對本轄區內交易場所實施監管。負責對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監督管理。負責規範引導全市民間融資。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協助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開展網際網路金融監管,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九)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組織的風險防範處置。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健全全市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制。
(十)牽頭負責全市金融產業人才隊伍建設,擬訂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引進各類金融人才政策,參與指導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訓和對外交流工作,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業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市金融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地方與國家金融監管體系銜接,按照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的監管規則,落實地方金融監管責任,強化地方金融風險防範處置。

內設機構

綜合管理處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會務、接待、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人事、財務配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及信息化工作;牽頭開展區域金融合作、金融招商,參與金融人才和金融機構引進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和參與金融知識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金融法制宣傳和擬定防範金融風險的政策、預案,組織協調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和專案處置;牽頭開展政府系統金融基礎工作考評,協調處理跨處室的綜合性金融工作事宜。聯繫指導市金融業聯合會。
銀行與保險處
研究擬定和協調落實全市銀行、保險行業發展規劃和布局,擬定並組織實施銀行、保險等領域的地方金融政策;協調推進全市銀行、保險業金融創新,改善金融服務,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推進銀行業、保險機構的引進培育與地方法人機構的改革重組;聯繫溝通銀行業、保險機構,配合相關監管部門對銀行業、保險機構進行監管;參與、指導重大項目及政府投融資平台融資工作;協調化解轄內銀行、保險業及企業資金鍊風險。
資本市場處
研究擬定和協調落實全市資本市場發展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企業上市、直接融資、證券期貨等領域的政策意見;牽頭開展企業上市梯隊培育,推進企業首發上市、場外市場掛牌融資,協調上市公司再融資、併購等事項,指導推動企業運用各類直接融資工具;協調推進證券、期貨、股權投資機構引進培育和地方法人機構創新發展,配合相關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證券期貨等經營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實施監管;協調指導證券類審計、法律、信用評級等中介機構;協調防控與處置區域資本市場風險。聯繫指導市股權投資與創業投資協會。
發展研究處
研究分析巨觀經濟金融形勢和金融政策;擬定全市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地方性法規和最佳化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產業發展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牽頭開展重點課題調研,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地方金融數據統計匯總,開展金融運行情況綜合分析;負責新聞宣傳協調。聯繫指導市金融研究院。
地方金融管理處
研究擬定和協調落實全市各類新型地方金融組織發展規劃與扶持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小額貸款公司規範發展與審批事項的政策制度;牽頭審核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等事項,指導督促各縣(市)區開展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管理及風險防控;協調引導民間金融的創新發展、規範運作,協助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和其他管理部門開展對新型地方金融機構的專項管理。聯繫指導市小額貸款公司協會。

領導介紹

姚蓓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兼)、金融辦主任
主持市政府金融辦全面工作。協助分管市長處理金融方面的工作。
李群
辦公廳副巡視員
協助分管副秘書長處理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工作。
王勉
金融辦副主任
負責金融運行分析研究、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金融組織體系建設和空間布局等。負責銀行業、保險機構的協調服務。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組織的管理。聯繫、指導市金融業聯合會、市金融研究院和市小額貸款公司協會。
分管銀行與保險處、發展研究處、地方金融管理處。
周凱
金融辦副主任
負責金融招商、金融人才培育、非法集資處置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證券、期貨、基金等機構的協調服務,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推進企業上市,拓展直接融資等。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聯繫、指導市股權投資與創業投資行業協會、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分管綜合管理處、資本市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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