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發布文號是寧政發[1988]134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
- 實施時間:1989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82802
- 發布日期:1988-12-0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文號:寧政發[1988]134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發布文號是寧政發[1988]134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發布文號是寧政發[1988]134號。具體內容寧夏回族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1988年12月5日寧政發〔1988〕134號)第一條為了合理利用城鎮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據...
1990年12月2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頒布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0.12.28 實施時間 199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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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為完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堵塞稅收征管漏洞,現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明確如下:一...
關於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7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經研究,現就石油天然氣(含頁岩氣、煤層氣)生產...
城鎮土地使用稅法是指國家為了合理利用城鎮土地,調節土地級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強土地管理,制定的用以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與繳納之間權利及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基本規範,是2006年12月3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
關於體育場館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
《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15年發布的檔案。簡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
第十一條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本條例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土地使用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第十三條本條例的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四條本條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
土地稅簡稱“地稅” 。指對土地課稅的總稱。根據土地的價格、面積或收益等作為課稅依據,計算徵收。土地稅在各種賦稅中歷史最久,並為各國普遍採用。如舊中國的田賦和地價稅,都屬於土地稅。在私有制社會,土地是作為私有財產徵稅的。各...
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是指我國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按照國務院1988年9月27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每平方米應稅土地年稅額全國統一規定的幅度如下: (1) 大城市5角至10元; (2) 中等城市4角...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細則經1989年2月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號發布;根據2015年11月1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97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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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鼓勵企業擴大出口的政策措施》是1998年7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來源】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鼓勵企業擴大出口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寧政發[1998]51號1998年7月8日)各行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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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及《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5號),決定把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以下簡稱困難減免稅)審批許可權下放至縣以上地方稅務機關。
(1989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號發布根據2007年7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實施辦法〉的決定》修訂)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結合本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已經2007年8月1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 151 號 《內蒙古自治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121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青海、寧夏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
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其中,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及其他單位,個人包括...
(十八)基本完成轉制工作的標誌是:自治區科研院所改革轉制工作領導小組批准自治區科委上報的轉制方案,科研機構辦理完企業法人註冊登記。 (十九)本實施意見由自治區科委負責解釋。 [1] 參考資料 1.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科技體制...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1990年8月27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1990年8月2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5月2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印發自治區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全文 為深入貫徹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進一步擴大“一老一小”服務有效供給,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
2022年10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已註銷。局情概況 內設11個處室:辦公室、人事教育與老幹部工作處、政策法規處、計畫財務處、稅政一處、稅政二處、稅政三處、社保費徵收管理處、征管與科技發展處、督察內審處、納稅服務處;...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和中衛市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 和...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和石嘴山市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五)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和石嘴山市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五)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和固原市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和吳忠市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