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的決定

2003年7月1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07.18
  • 實施時間:2003.07.19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提請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的議案,決定廢止《寧夏回族自治區徵收排污費暫行實施辦法》。
本決定自2003年7月19日起生效。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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