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經批准後組織和實施監督。
2.負責管理全市藝術創作生產和藝術研究活動,扶持有代表性、示範性、特色型的藝術精品和民間藝術,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全市藝術教育工作。
3.負責管理全市民眾文化藝術活動以及文化館、圖書館、文物(博物)館事業和專業劇團、民間職業劇團;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
4.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政(行業)管理,依法實施相關行政許可;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文化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相關的行政複議案件。
5.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的科技工作。
6.指導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業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監督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市級公共文化設施管理。
7.統籌規劃並實施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管理隊伍建設;負責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及行業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8.指導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9.負責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和其他有關中介機構的業務活動。
10.承辦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機構
富陽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是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的副局級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名義對全市文化市場實施綜合執法,統一行使文化市場行政處罰以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能。
(一)主要職責
1.負責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2.負責查處違法安裝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及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負責查處擅自連線有線廣播、電視線路行為;負責查處無證電影發行、放映行為。
3.負責查處圖書、報刊、期刊、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音像製品、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行為。
4.負責查處盜版侵權行為。
5.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職能等;
7.承辦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編制
富陽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編制12名,其中隊長1職(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副局長兼任)、副隊長2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