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資興市政府部門,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行政審核、審批、行政複議和監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區:資興市
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各市州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湘宣字〔2010〕11號)、《關於資興市文化體制改革有關機構編制設定調整的批覆》(郴編辦〔2011〕90號)檔案精神,組建資興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與市委宣傳部合署辦公,列入市政府部門序列,不計入市政府機構個數。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郴州市、資興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原市文化局的職責、有關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政管理職責、原市廣播電影電視局的相關行政職責,劃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把握正確的創作導向;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地方性管理規定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行政審核、審批、行政複議和監督工作。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重點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協調、監督藝術產品的利用與流通,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統籌安排文化、文物事業經費和文化產業引導資金,規劃、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負責管理農家書屋工程建設。
(五)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和地方性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市文化藝術經營、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的行業監管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實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查處有關違規違法行為。
(六)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監督轄區內考古發掘、文物博物和古籍文獻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監管非公有性文化機構和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社會組織的業務工作。
(八)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職業教育。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業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科技進步,推進科技信息建設。
(九)制訂全市文化藝術(含動漫、遊戲等)、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文化產業發展。
(十)負責全市出版物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監管;負責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制訂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數字出版業的監管。
(十一)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初審、上報工作,組織查處新聞記者違規違法行為。
(十二)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協助上級著作權管理機構處理有關涉外事宜;負責推動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設立電子出版物發行(批發)單位的審核。
(十三)組織開展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港澳台及對外交流合作的有關工作,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協調、推動出版物的進出口。
(十四)制訂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管理隊伍建設、人才培養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管理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工作。
(十五)負責對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村村通”和“村村響”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監督、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
(十七)指導監管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擬訂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對本全市電影放映實施許可。
(十八)國家和省級、郴州市級有關部門下放和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