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容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容編髮[2001]43號)和《中共玉林市委員會關於重新明確縣(市)區和市直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幹部管理許可權的通知》(玉發[2003]20號)精神,調整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配置和內設機構。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縣人事人才、勞動就業再就業及社會保障工作的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機關行政編制:18名
  • 副局長:3名
  • 局長:1名
  • 後勤服務編制:2名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增加如下職能:原縣委組織部管理的科級以下幹部檔案管理職能劃歸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巨觀規劃、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人事人才和勞動保障管理政策、法規;對全縣人事人才和勞動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
2、根據上級人事和勞動保障部門要求,實施全縣人事人才和勞動保障制度改革的規劃、方案,建立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人才和勞動保障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事人才和勞動保障制度改革,參與進行機構編制、行政管理體制的研討。
3、按照《國家公務員法》,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勵、職務升降、懲戒、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調配、迴避、工資福利、保險、辭退、審核退休等工作。
4、按照上級規定的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聘)用、獎勵、懲戒、工資福利、保險、交流調配、審核退休等工作。
5、綜合管理縣人才交流、勞動服務工作,制訂全縣人才、勞動力資源開發、人才智力引進、人才流動的有關規定;培育、指導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和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及推薦就業工作,組織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合理流動。綜合管理各類企業勞動力調配、政策性安置工作指導。幫助企業做好富餘職工安置工作。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勞動力流動,勞務輸出和本縣公民境外就業工作,負責境外人員在我縣就業審批。
6、負責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工資工作,貫徹上級有關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和實施細則;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晉升的審核、審批工作。巨觀調控全縣企業工資總額、指導企業內部分配和職工福利工作。
7、綜合管理政策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有關申訴控告及人事
人才和勞動保障爭議仲裁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按照上級規定做好公務員的業務培訓和管理工作。
8、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工作。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政策、法規,執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制度和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策特殊津貼的專家。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培訓及發證工作。
9、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術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競賽等職業技能開發。勞動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綜合管理本縣社會失業人員、企業富餘人員的培訓機構、職業技能機構和各類就業培訓機構。
10、綜合管理全縣的勞動監察工作,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編制年度勞動工作計畫、負責勞動統計,組織對縣內企業職工喪失勞動能力和工傷認定的鑑定工作。
1 1、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和社會保障機構,組織和推進社會保障服務體系的建設。貫徹實施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改革的政策辦法。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退職人員的政策、辦法。負責審核退休人員的工作。
12、貫徹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和城鎮退伍軍人以及隨軍家屬的安排工作,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和城鎮退伍軍入安置後的服務工作。
13、負責全縣原縣委組織部管理的科級以下幹部檔案的管理做好乾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乾部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人事檔案的情況。負責管理全局人事人才、勞動保障資料檔案。
14、承辦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股
1、綜合秘書股(配編制2名,其中股長1名)
具體職責是: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起草有關檔案:組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處理公關、文電、秘書、信息綜合調研、文書檔案、信訪等事務;負責組織本局政治、業務學習和宣傳工作;制定並實施本局機關行政管理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局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管理機關公共事務、政工、後勤、保密、財務、固定資產、對外接待等行政事務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報刊、雜誌、資料征訂及收發工作;負責日常事務性、服務性工作和局領導交辦的事項。
2、公務員和人才流動股(配編制2名,其中股長1名)
具體職責是:貫徹實施上級有關國家公務員錄用政策、法規、辦法;負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錄(聘)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事業單位人事和勞動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幹部和工人的調配、轉正定級等工作;負責幹部統計工作:負責人才資源開發、人才流動、人才市場發展規劃,建立完善全縣人才流動、人才市場管理體制。負責貫徹上級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獎懲的政策、法規和辦法;負責國家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抓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獎勵及其他有關獎勵懲戒工作;負責聘用契約制幹部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聘用期滿考評和辦理續解聘手續,以及鄉鎮聘用制幹部定向培養推薦審核工作。
3、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配編制2名,其中股長1名)
具體職責是: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實施、檢查、落實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培養、選拔、管理、造就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和跨世紀學術、技術帶頭人工作;負責管理享受政策特殊津貼專家,負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退休年齡備案工作,與有關部門協調科技副職選派管理服務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資格評定、資格考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專業證書教育;負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抓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獎勵及其他有關獎勵懲戒工作。
4、工資福利和退休管理股(配編制2名,其中股長1名)
具體職責是:貫徹實施上級有關工作福利政策、法規和辦法;負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工資調整、升級、定級、套改、工資統計以及工資改革的有關工作;管理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撫恤、福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退休人員的待遇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企業勞動工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負責令縣各單位新增工人的工資審批,負責企業工效掛鈎和企業效益工資審批;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對工資性內外收入進行監督和檢查;指導企業內部分配;負責縣直企業各類工資升級(變動)和企業職工工齡變更及退休的審核,同時搞好統計分析、數據信息收集工作。
5、培訓就業股(配編制2名,其中股長1名)
具體職責是: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企事業單位勞動爭議調解人員的培訓;綜合管理全縣各級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委員會,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崗位等培訓和初、中級職業資格評審以及考核核發證書工作;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勞動爭議調解人員的發證,組織職業技能鑑定、職業技能競賽等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管理各類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勞動力管理,調查勞動力使用和餘缺情況,負責下崗職工再就業的推薦工作和核發最低生活費工作,負責審批企業招工和招用農民契約制工人的工作。
6、監察和仲裁股(配編制2名,其中股長1名)
具體職責是: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監察工作,依照法律賦予的監察職權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協調勞動關係;指導各企事業主管部門做好勞動監察工作。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工作,指導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關係勞動爭議調解機構開展工作;按政策法規承辦人事爭議仲裁和勞動爭議仲裁的有關案件及各類勞動契約鑑證工作。承辦上級人事勞動仲裁委員會交辦的案件和外地同級人事勞動仲裁委員會委託辦理的有關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縣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定期對全縣人事勞動關係狀況進行調查統計,並依時向上級報告。
7、政策法規和社會保險股(掛縣軍隊轉業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配編制2名,其中股長(主任)1名)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草擬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及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組織草擬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鑑定標準和勞動能力鑑定辦法;草擬勞動鑑定機構管理規則;按政策法規承辦勞動能力的鑑定、工傷認定工作。承擔原縣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業務工作。貫徹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和城鎮退伍軍人以及隨軍家屬的安排工作,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和城鎮退伍軍人安置後的服務工作。
8、檔案管理股(配編制2名,其中股長1名)
具體職責是:保管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登記幹部職務、工資變動的情況;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人事檔案的情況;做好乾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乾部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推廣、套用幹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定期向檔案館(室)移交死亡幹部人事檔案。負責管理全局人事人才、勞動保障資料檔案。

人員編制

容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股(室)領導職數8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