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家政服務社會化趨勢明顯,家庭小型化、獨生子女家庭成為社會的主流。產婦坐月子、新生兒出生是一個家庭的重點關注時期,這一階段能夠得到科學、專業的護理,對於產婦的身體恢復,對於嬰兒的健康成長非常關鍵。在此期間,由於寶寶的出生,家庭中增加了許多圍繞產婦和嬰兒的家務工作,親戚之間增加了很多接觸,也容易出現相互之間關係的微妙變化。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工作將會實現家務服務的社會化,通過科學、規範的生活護理,提升用戶家庭的生活品質,減少家庭中的矛盾。因此,制定《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GB/T 31771-2015)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該標準在已發布實施的山東省地方標準《母嬰生活護理員(月嫂)服務質量規範》的基礎上,在全國開展廣泛調研,進一步了解全國的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基本情況並進行分析,收集整理了大量相關的檔案、參考文獻等資料,經過大量的實踐總結後,對標準的內容進行修改,2010年6月向國家標準委提出申報國家標準計畫。2010年12月2日,該標準被列入國標委發布的國家標準制訂計畫項目中。
2010年12月17日,國家標準計畫《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20100166-T-469)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TC264(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在標準起草的過程中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召開研討會,確定標準的基本框架;二是進一步豐富和完善標準的內容,形成標準的徵求意見稿;三是廣泛徵求意見,有針對性地組織實地調研;四是根據徵求的意見對標準框架及內容進行修改,形成標準的送審稿;五是待國家標準委同意後,請全國有關專家召開標準審定會;六是根據標準審定會專家的意見,對標準的內容和結構進行了補充與完善,形成報批稿。
該標準制定過程歷時5年,於2015年7月正式發布。
2016年2月1日,國家標準《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GB/T 31771-2015)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GB/T 31771-2015)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濟南陽光大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濟南市婦女聯合會、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卓長立、高玉芝、陳平、李燕、劉桂香、聶嬌、欒永奎。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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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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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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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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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務機構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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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員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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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務內容和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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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檔案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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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服務質量評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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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客戶資料登記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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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母嬰生活護理員資料登記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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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資料性附錄)客戶意見反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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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D資料性附錄)客戶質量投訴處理意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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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GB/T 31771-2015)規定了母嬰生活護理服務的服務機構、人員、服務內容與要求、檔案管理、服務質量評價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母嬰生活護理服務。
引用檔案
GB/T 19012-2008 質量管理顧客滿意組織處理投訴指南 | GB/T 20647.8 社區服務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務 |
參考資料:
實施情況
中國國家標準委、民政部、商務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發布《關於加強家政服務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2016年,全國家政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與行業管理部門積極配合,開展對該標準的宣貫,引導全國家政企業執行國家標準。聯合各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婦聯等相關部門,共同組織開展對標準實施的監督,主要檢查該標準執行的情況,並做好該標準的實施效果評價工作。
意義價值
《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GB/T 31771-2015)從母嬰生活護理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服務機構、人員、服務內容與要求、檔案管理、服務質量評價方面對母嬰生活護理服務進行了規範。該標準對不同級別護理服務的工作內容、護理技能及服務人員要求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讓消費者明確服務人員的工作職責,讓服務人員清楚自己的工作內容,便於服務機構對服務過程的管理,有效提高服務質量,提高消費者滿意度。
《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質量規範》(GB/T 31771-2015)國家標準的實施,讓消費者知道母嬰生活護理員的工作職責,讓服務人員清楚自己的工作內容,便於服務機構對服務過程的管理,有效地提高服務質量,提升消費者滿意度。助推母嬰生活護理服務機構完善內部的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母嬰生活護理服務人員的服務技能與素質,保障服務機構、服務人員、消費者各方的合法權益,為政府部門實施有效監管和評價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