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和公共服務部門,與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內設8個股室(大隊),下設社會事業管理保險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心三個負責就業和社會保障的經辦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黃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內設機構:8個股室(大隊)
- 下設機構:社會事業管理保險局
- 職責:負責公務員考核、考評、考錄
宜黃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和公共服務部門,與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內設8個股室(大隊),下設社會事業管理保險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心三個負責就業和社會保障的經辦機構。
宜黃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負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和公共服務部門,與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內設8個股室(大隊),下設社會事業管理保險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局、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心三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一)辦公室;(二)基金監督股;(三)人事管理股;(四)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險股;(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掛縣職稱辦牌子);(六)職業能力建設股;(七)勞動關係和勞動爭議仲裁股;(八...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勞動就業和失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就業工作目標任務,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下,具體負責推動落實就業扶持政策,依法組織開展全縣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小額擔保貸款及失業保險業務...
貫徹執行國家、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
根據《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宜發20102號)檔案規定,撤消宜春市人事局、宜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建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縣級,為宜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管全市人事人才、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
市勞動關係和諧穩定。8、加強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統籌管理的職責,促進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能力建設,提高行政效能。9、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內設機構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20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
新余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新余市政府的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管理,人才資源的規劃與開發,城鄉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余市人民...
根據《中共宜州市委員會宜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宜州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宜發〔2010〕9號),設立宜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
宜陽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宜陽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屬正科級行政單位。宜陽縣社會保險中心業務上劃洛陽市社會保險中心垂直管理,中心支部屬縣人勞局黨委,受市、縣雙重管理。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仙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是由1953年1月單獨設立的人事科和1958年9月單獨設立的勞動科逐步演變而來的,經歷了由科改局、撤併重組、分分合合多次變革,先後定名“人事科”、“勞動科”、“勞動局”、“人事局”、“人事勞動局”...
1、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將市民政局農村(含鄉鎮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職責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加強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統籌管理的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
(二十)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信息工作,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二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機構成員 人員編制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友學 內設機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黃辦發[2009]19號)要求,於2010年6月在合併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能的基礎上新組建成立的市政府...
宜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11個行政股室和8個二級機構。行政股室及職能 (一)11個行政股室:黨政辦公室、紀檢督查室、財務管理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就業促進辦公室、工資福利股、勞動監察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公務員管理股...
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實有人員291名,其中行政編231人,事業編56人,科級幹部120人,黨員315人。豐城市人事局和勞動局為兩個獨立的部門,其它縣(市、區)人事和勞動合署為一個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人事管理...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貫徹實施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有關政策,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貫徹實施勞動人事爭議...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信訪事項受理、複查、覆核等工作;承辦上級交由本局辦理的相關信訪任務。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則、制度;指導、檢查、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
1、原區人事局的職責和原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本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境外就業介紹機構資格管理、社會保險費徵收之外的職責。2、區民政局的農村(含鄉鎮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職責。3、區教育局的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職責。(二...
(六)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依據國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六)指導、管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係,完善勞動關係協調協商機制。監督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
(十二)調解仲裁管理科。擬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制度和規定並組織實施。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行政編制 孝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41名。設局長...
11、負責執行國家獎勵表彰制度,研究本縣實施辦法;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及獎勵表彰的人員。12、承辦縣政府管理的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的有關事宜。勞動和社保 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面 1、貫徹執行...
信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有: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實施人才強市戰略,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等。機構職能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
銅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2008年由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機構整合而組建的政府組成部門。主要履行促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服務、公務員管理、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協調勞動關係等工作職能。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
黃陵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 領導班子 局 長:范拴龍 書記:孫曉勇 副 局 長:白延軍 李平江 工會主席:李小倩 機構設定 縣人事勞動局是行使人事、勞動管理和社會保障職能的行政執法部門,正科級建制,隸屬於縣政府。下設社會保險經辦...
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局為全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審核、給付、稽查等職能。區職業介紹和培訓中心的職業資格證書核發職能。區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的行政職能等回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2、國務院、省、市和區政府規定需要取消...
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責整合劃入該部。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掛牌。202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黃龍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全系統共有機構18個。其中下設科級單位6個,分別是就業管理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醫療保險辦、機關事業養老辦、城鄉居民養老辦、養老經辦中心(市、縣雙重管理單位)。內設副科級機構2個,(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正處級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組成部門。機構職能 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正處級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組成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