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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推動中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21〕45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3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企業融資支持力度
(一)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成本。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按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費讓利規定,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業覆蓋面,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5%。積極爭取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進行獎補。鼓勵有條件的縣區設立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通過風險補償金注入等方式,建立長期風險分擔機制;針對政府性擔保機構擔保的不良貸款,涉及以物抵債的,按照政策規定,減少處理不良貸款的成本,儘快處置抵債資產,化解金融風險;相關部門在辦理擔保不良貸款過戶手續時,落實容缺受理機制,提升審批效能。(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工信局、定西國投集團、金控定西擔保公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定西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工作措施均需各縣區政府、定西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二)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進一步簡化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流程,申請時限減至10個工作日,最快5個工作日辦結。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做到應貸盡貸。積極爭取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對吸納帶動就業達到規定人數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初創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可給予3-1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市人社局負責)
(三)加強各級應急周轉基金的爭取和使用。積極爭取省級應急周轉基金的支持。市級財政落實獎補政策,制定《定西市中小微企業應急紓困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市級應急周轉基金要優先保障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服務型中小微企業(如養老托育機構等)資金需求。(市財政局、定西國投集團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擴大信貸投放規模。綜合運用降準、再貸款、再貼現、中期借貸便利、公開市場操作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爭當年信貸投放不低於上年水平,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小微企業新增首貸戶數量高於上一年。繼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款投放力度,重點增加對十大工業產業鏈、十大服務業產業鏈供應鏈信貸支持,加大對普惠小微、綠色發展、先進制造、科技創新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持續最佳化信貸投放結構。(人行定西中心支行、定西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嚴格落實收費減免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費和違規轉嫁成本、變相增加綜合融資成本行為。支持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債券融資,引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專精特新版”掛牌。(人行定西中心支行、定西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靈活安排展期續貸。對暫時還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到期貸款,經自主協商,通過續貸、展期、調整還款計畫等方式,保持對融資企業信貸支持穩定性,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對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嚴重影響的小微企業,加強流動資金貸款支持。(人行定西中心支行、定西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中征應收賬款融資。進一步深化供應鏈金融創新,充分發揮金融支持“六穩六保”的作用,利用中征全流程線上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推動供應鏈核心企業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對接,批量帶動中小微企業開展應收賬款融資。促進更多中小微企業借力供應鏈核心企業信用獲得應收賬款融資服務,有效拓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實現整個供應鏈的良性發展。(人行定西中心支行、定西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政府國資委、市工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減稅降費政策落地
(八)全面落實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 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對適用3%徵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2022年4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製造業等行業的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備案力度,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持續落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等稅收優惠政策。對在職職工總數在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微企業,承租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各類園區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可給予租金減免支持,減免額度和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2022年若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並確保落實到實際經營者。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市政府國資委、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持續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嚴格落實減稅降費各項政策措施,及時轉發《甘肅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甘肅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清理規範涉企政策行為,凡未列入清單的,一律不得收費,確保清單之外無定價,切實減輕中小微企業不合理負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生產要素保障
(十一)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推進十大工業產業強鏈補鏈和產業基礎再造,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等,擴大有效投資。圍繞十大工業產業鏈、十大服務業產業鏈及20戶產業鏈鏈主企業,引導供應鏈上下游企業穩定原材料供應和產銷配套協作,支持中小微企業融入產業鏈供應鏈。(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政府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保障中小微企業用電穩定供應。合理安排錯峰用電,保障產業鏈關鍵環節中小微企業用電需求,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確保中小微企業已有訂單正常生產,防範訂單違約風險。(市工信局、國網定西供電公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企業穩崗擴崗
(十三)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的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人數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市人社局負責)
(十四)落實企業穩崗擴崗補貼。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及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等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近就業。降低企業社保負擔,2022年5月1日起,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市人社局負責)
(十五)促進人才供需對接。推動各級政府公共服務平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發布實時有效的崗位信息,加強中小微企業人才需求對接服務,開展2022年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校園招聘等活動,通過網路、現場、入校等線上線下招聘形式,力爭撮合不低於50名以上高校畢業生與中小微企業達成就業意向。落實省委、省政府“1萬名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政策,加大向中小企業傾斜支持力度,通過省級財政配套畢業生個人生活補貼,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就業。(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積極幫助企業拓展市場
(十六)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落實《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主管預算單位採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採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市財政局負責)
(十七)依託外貿新業態拓展國際市場。開展跨境電商政策和業務培訓,指導傳統外貿企業觸“電”轉型,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鼓勵國際國內大型跨境電商平台對接市內中小微外貿企業,主動為企業提供信息互動、人才培育、業務追蹤等服務,幫助企業抓訂單、拓市場。支持中小外貿企業在境外租賃、建立海外倉,不斷拓展海外倉功能,保障外貿產業鏈供應鏈暢通運轉。鼓勵企業利用線上展會、大數據平台等渠道開拓國際市場和開展自主品牌推廣。(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精準服務企業發展
(十八)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最長不得超過60日。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不得強制中小企業接受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不得濫用商業匯票變相占用中小企業資金。國有企業應當將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契約數量、金額等信息納入企業年度報告,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將企業投訴還款情況納入縣區重點工作季度評價,推動各縣區中小企業款項及時支付。健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相關制度,進一步提高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保證金。加強審計監督,對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要依法查處並嚴肅問責,嚴重失信的要公開曝光。(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建立重點企業派駐首席服務員制度。市縣區政府、定西高新區管委會要選派一批政治過硬、能力較強的年輕後備幹部向市內重點中小企業派駐首席服務員,“一人一企”駐點幫扶,對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用工、資金不足、原輔料供應、產品運輸等問題,給予優先權別儘快解決。(市委組織部、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辦、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推動惠企政策“不來即享”。引導企業積極註冊省級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惠企政策“不來即享”服務平台,完善“政策庫”,加大各類惠企政策解讀,進一步提高政策知曉度,實現“企業找政策”向“政策找企業”轉變,助力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和紓困解難。開展“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匯聚各類優質服務資源,組織服務進企業、進園區、進集群,為中小企業送政策、送管理、送技術,穩定市場預期,堅定發展信心,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市工信局、市政務管理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大法律服務力度。積極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法律幫助,深入中小微企業開展“法治體檢”活動,幫助中小微企業提高法治意識,防範經營風險,健全合規經營和風險防控機制。(市司法局、市工商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督查考核。建立一月一調度、一季一考核的市縣兩級調度工作機制,將各縣區、定西高新區及市直各有關部門紓困幫扶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市政府工作履職績效考核,作為專項督查工作重點,確保紓困幫扶工作落實到位。各縣區、定西高新區及市直各有關部門每月9日前將上一月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落實情況報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督查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細化措施,紮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幫助中小微企業應對困難,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意見執行期間,國家、省上出台相應支持政策的,遵照國家、省上政策執行。
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為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圍繞政策惠企、服務助企、環境活企三個領域,市工信局根據國家、省上《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精神,以及對我市現有工業強市“1+5”政策,今冬明春“一攬子”政策和聚力強工業引領追趕發展等政策措施進行梳理歸納,起草完成了《定西市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起草完成後,3月18日、4月5日先後兩次徵求各縣區政府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稅務局以及人行定西中心支行、定西國投集團、金控定西擔保公司等25個市直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建議;4月18日,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了市政府專題會議進行了審議;4月20日,市工信局組織北玻等中小企業和縣區工信部門召開了論證會,並在徵求意見、專題會和論證會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通過了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
二、主要內容
框架結構上:《若干意見》共6項22條。主要包括加大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推進減稅降費政策落地、強化生產要素保障、支持企業穩崗擴崗、積極幫助企業拓展市場和精準服務企業發展等6項。
內容上:聚焦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和促進轉型升級等服務支持,涵蓋了財稅金融支持、生產要素保障、人才智力支持、助力開拓市場、精準對接服務等政策措施,助企紓困,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
第1項加大企業融資支持力度主要包括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成本、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加強應急周轉基金的爭取和使用、擴大信貸投放規模、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靈活安排展期續貸、支持中征應收賬款融資等7條意見。
第2項推進減稅降費政策落地主要包括全面落實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持續清理規範涉企收費等3條意見。
第3項強化生產要素保障主要包括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和保障中小微企業用電穩定供應等2條意見。
第4項支持企業穩崗擴崗主要包括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落實企業穩崗擴崗補貼和促進人才供需對接等3條意見。
第5項積極幫助企業拓展市場主要包括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和依託外貿新業態拓展國際市場等2條意見。
第6項精準服務企業發展主要包括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建立重點企業派駐首席服務員制度、推動惠企政策“不來即享”、加大法律服務力度和強化督查考核等5條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