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率徵收法

定期定率徵收法是指現行增值稅的徵收方法之一。指根據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產品徵收率計算徵收應納稅額的徵收方法。主要適用於財務制度不健全,核算水平差的企業,如部分鄉鎮、街道、中國小校辦的企業等。

由於按徵收率徵收後年終不另辦理結算,所以徵收率的核定應儘量符合實際。實際工作中,徵收率可以分產品分企業逐戶核定,也可以分產品分地區綜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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