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率徵收、年終結算徵收法

定率徵收、年終結算徵收法指的是現行增值稅的徵收方法之一。指在納稅人納稅義務發生時先按稅務機關核定的“徵收率”及時計算納稅,於年度終了時再進行按實結算,多退少補的徵收方法。主要適用於購銷不均衡、產品品種較多但會計核算比較健全的企業。

由於這種方法平時計稅較簡便,而且可以平衡年內各月稅負,因此在實際徵收工作中運用面最廣泛。定率徵收、年終結算徵收方法的徵收率計算及運用公式如下:徵收率=【上年產品課稅金額*適用稅率-上年扣除稅額】/上年產品課稅金額*100%;本期應納稅額=本期產品課稅金額*徵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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