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草案)是我國徵收增值稅的基本法規。1984年9月18日由國務院發布,同年10月1日起試行。共有24條,並附有《增值稅稅目稅率和扣除項目表》。該條例主要規定了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該條例規定應稅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均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徵稅範圍只限於機器機械及其零配件、汽車、機動船舶、軸承、農業機具及其零配件、鋼坯、鋼材、腳踏車、縫紉機、電風扇、印染綢緞及其他印染機織絲織品、西藥等12個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草案)
  • 發布時間:1984年9月18日
  • 頒發部門:國務院
  • 試行日期:1984年 10月1日
  • 類型:是我國徵收增值稅的基本法規
  • 共有條目:24條
增值稅採用比例稅率,共6個稅率,最低6%,最高16%。計稅方法採用 “扣額法”和“扣稅法” 。增值稅的徵收方法主要有分期核實徵收; 定率徵收、年終結算; 單台(機) 定率徵收; 定期定率徵收四種。同時,該條例還對減稅、免稅、違章及稅務爭議的處理、法律責任等作了具體規定。該條例試行後,徵稅範圍多次擴大,適用稅率和計稅方法也作了較大的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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