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為深入落實《河北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冀政辦字〔2015〕133號),進一步規範和推進我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為深入落實《河北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冀政辦字〔2015〕133號),進一步規範和推進我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部門: 為深入落實《河北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冀政辦字〔2015〕133號),進一步規範和推進我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
《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是2014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4〕38號印發的。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加快推進排污權交易、強化試點組織領導和服務保障4部分14條。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精神,進一步削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促進我省環境質量...
第一條 為了規範排污權出讓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促進污染物減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等規定...
《安徽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安徽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
2014年10月1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以榕政綜〔2014〕250號印發《關於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的實施範圍、依法科學確定排污權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機制、落實排污權有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江蘇省二氧化硫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蘇環規〔2013〕02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實施綜合改革工程第二階段重點任務的意見》...
(國發〔2014〕6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和《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渝委發〔2014〕1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2號)和省委九屆十次全會精神,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現就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第一條 為最佳化環境資源配置,規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行為,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政辦發〔2010〕13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排污權有償取得和交易試點工作,促進排污單位樹立環境意識,主動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試點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濟南市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試點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濟南市人民政府...
2008年1月23日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的《紹興市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辦法(試行)》(紹政辦發〔2008〕11號)予以廢止。實施通知 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紹興市區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紹政辦發〔...
《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8號)、《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辦...
(國辦發[2014] 38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5〕102號) ,結合我市排污權有償取得和交易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