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意識

宗教意識,是指宗教的基本要素。宗教徒在宗教生活中的感受。在這種意識中,外部力量以超人間的形式獲得歪曲的反映。作為一種心理結構,包括三個方面:(1)宗教認識,教徒所信仰的教義、信經等;(2)宗教感情,對神、佛等崇拜對象的虔誠和敬畏心理,有時會以激情狀態表現出來;(3)宗教意志,清心寡欲、宏揚教義,甚至實踐以身殉教的意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宗教意識
  • 出處:心理學大辭典(下卷)
西方宗教心理學一般認為它包括認識、感情、意志的活動,又是超越其中任一過程的內心活動,而宗教經驗、宗教感情是宗教意識的根本。馬克思主義認為,宗教意識的根本性在於其對象是超自然的力量或一種超然性,是宗教觀念和宗教信仰的基礎,在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產生,決定宗教信仰的形態和特徵。對一般的社會意識和社會生活具有很強的滲透力和影響力,是宗教影響得以存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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