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新中國成立後較長一段時間,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沒有設立常務委員會,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本級人民委員會代行其職權。改革開放後,為了加強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
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作為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
根據這一規定,1981年11月召開的安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安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安陽市人大常委會,對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機構設定
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設有工作機構12個:辦公室、調查研究室、信訪辦公室、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城建環保工作委員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
主要職權
根據我國《
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具有的職權,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監督同級“一府一委兩院”的工作、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
隨著我國
改革開放事業和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發展,市人大常委會在市委的領導下,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箇中心,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積極開展地方立法工作,不斷加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的監督力度,與廣大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保持密切聯繫,積極推進我市的物質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在我市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現任領導
主任
徐家平(女)
副主任
張玲(女)、杜建勛、桑建業、李傳銀、王現波、夏軍
秘書長
郭用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