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在安陽市設立的地方黨組織,是中國共產黨在安陽市範圍內的代表機關;根據中共河南省委的授權,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每屆任期五年。

中國共產黨安陽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由袁家健、高永、黃明海、董良鴻、祝振玲、王朴、劉勝利、薛崇林、楊炯、李明東等同志組成。

其中,袁家健當選中共安陽市委書記,高永、黃明海當選為市委副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
  • 別名:中共安陽市委、安陽市委
  • 書記:袁家健 
  • 副書記:高永、黃明海 
主要職責,工作原則,選舉任免,市委領導,書記,副書記,市委常委,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
(三)討論和決定本地區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議通過重要黨內法規或者規範性檔案
(四)決定召開同級黨代表大會或者黨代表會議,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五)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或者專項工作報告
(六)選舉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通過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委會其他委員。
(七)決定遞補黨委委員;批准辭去或者決定免去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決定改組或者解散下一級黨組織;決定或者追認給予黨委委員、候補委員撤銷黨內職務以上黨紀處分
(八)研究討論本地區行政區劃調整以及有關黨政群機構設立、變更和撤銷方案。
(九)對常委會提請決定的事項或者應當由全會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工作原則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二)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認真踐行黨的宗旨和民眾路線。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結合本地區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地方委員會領導集體活力和黨的團結統一。
(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六)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據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職盡責。

選舉任免

2016年5月,安陽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會議宣布河南省委決定:李公樂同志任中共安陽市委委員、常委、書記,丁巍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安陽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9年12月28日,安陽市委召開全市副市廳級以上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袁家健同志任中共安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靳磊同志不再擔任中共安陽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21年1月21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選舉李公樂為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2021年7月3日,安陽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袁家健同志任安陽市委書記,不再擔任市政府市長職務;李公樂同志不再擔任安陽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高永同志任安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2021年7月3日,安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接受袁家健辭去安陽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決定任命:高永為安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2021年9月27日,中國共產黨安陽市第十二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全會選舉產生了十二屆市委常委、書記、副書記。
袁家健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安陽市第十二屆委員會書記。
高永、黃明海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安陽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書記。
袁家健、高永、黃明海、陳志偉、董良鴻、祝振玲、王朴、王樹文、薛崇林、楊炯、李可當選為中國共產黨安陽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

市委領導

書記

袁家健:中共安陽市委書記,安陽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書記

高永:中共安陽市委副書記,安陽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黃明海:中共安陽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市委常委

董良鴻:中共安陽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
祝振玲:中共安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王朴:中共安陽市委常委,安陽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劉勝利:中共安陽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安陽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薛崇林:中共安陽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安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楊炯:中共安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李明東:中共安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辦公地址

中國共產黨安陽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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