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師範學院學生會章程

《安慶師範學院學生會章程》是安慶師範學院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師範學院學生會章程
  • 外文名:Anqing teachers college students' constitution
  • 類別:紀律規定
  • 適用範圍:安慶師範學院
總則,組織和職責,工作的基本原則、形式和方法,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會組織的自身建設,進一步推動校學生會工作向規範化、科學化方向發展,從而更好地發揮校學生會組織的職能作用,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校學生會組織是在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下和共青團組織的指導下,依照法律、學校規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的學生自己的民眾組織。
第三條 校學生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組織同學開展勤工助學、公益勞動等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四)溝通學校黨政與廣大同學的聯繫,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的民主管理,維護同學的正當權益。

組織和職責

第四條 校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是校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關。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一般每一至二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委員會主席團提議,並得到學生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六條 學生委員會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每屆學生委員會的任期一般是一至二年,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該屆學生委員會的任期相應改變。
第七條 學生委員會主席團設主席一人,副主席四至五人,秘書長一人,委員若干人。學生委員會成員由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學生委員會成員由校學生會秘書長推薦,並經學生委員會選舉產生。
第八條 校學生會一般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三人,秘書長一人(聘請校團委老師擔任)。在兩屆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之間,調整校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應由校學生會和團委協商推薦,報請學校黨委同意,提交學生委員會或一定範圍的學生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第九條 校學生會下設辦公室、宣傳部、學習科研部、生衛部、文藝部、體育部、女生部、實踐部、外聯部、維權保衛部、通訊社、網路信息部、敬敷苑十三個職能部門,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設部長一人,副部長、幹事若干人。
第十條 校學生會幹部的職責:
校學生會主席的職責有:
(一)負責校學生會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校學生會重要會議;
(二)根據校學生會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學生委員會提名校學生會幹部人選;
(三)及時向校黨委和上級學聯組織匯報校學生會工作情況,並保持與校團委的密切關係,接受團委的指導和幫助;
(四)校學生會主席對校學生會工作負責並受校學生會監督。
學生會副主席的職責有:
(一)協助主席做好校學生會各項工作,並對校學生會負責;
(二)明確責任分工,並堅持對主管部門的工作給予指導、幫助;
(三)完成主席交辦的各項任務,並可受主席委託,在主席不在的情況下執行主席的職權。
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長的職責有:
(一)負責本部日常工作,並對校學生會負責;
(二)負責本部工作計畫的制訂和實施及部門工作的總結匯報;
(三)負責本部幹事人選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檢查督促。
第十一條 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的職責:協助主席團處理校學生會的日常具體事務,負責主席團與各職能部門之間、校學生會與院學生會之間以及本校學生會與外校學生會組織之間的聯繫,建立健全校學生會的內部工作制度,做好校學生會檔案管理、信息交流、幹部工作情況反饋等工作。
(二)宣傳部的職責:圍繞校學生會的思想建設,學校的學風、校風建設,對同學進行思想教育和宣傳活動,同時負責校學生會各項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
(三)學習科研部的職責:圍繞學校的學風建設,開展各種學習、學術、科研等方面的活動,配合學校教學部門解決同學們在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並發揮同學與教師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
(四)生衛部的職責:與學校總務後勤部門配合,解決同學在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並負責同學的日常生活紀律管理和衛生管理。
(五)文藝部的職責:圍繞校園文化建設和豐富同學的課餘文化生活,組織開展各種健康有益的文藝演出和文化娛樂活動,並注意發現和培養學生文娛活動的骨幹。
(六)體育部的職責:為提高同學的身體素質,滿足體育愛好者的需要,促進校園健康向上的風氣形成,負責組織或者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體育活動、體育達標工作及校內外體育比賽活動,並注意發現和培養學生體育骨幹。
(七)女生部的職責:根據女同學的特點和需要,開展各種健康有效的活動,並與學校有關部門配合,幫助解決女同學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維護她們的正當權益,幫助她們成長、成才。
(八)實踐部的職責:負責組織或者配合學校有關部門組織本校學生開展校內外的社會實踐活動。
(九)外聯部的職責:負責校學生會的對外聯繫,建立校學生會與外界聯繫的各種渠道並保障其暢通。
(十)維權保衛部的職責:協助學校保衛部門維護校園治安,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保證校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順利進行,促進校風建設。
(十一)通訊社的職責:負責校學生會各項工作的通訊報導及攝影攝像。選拔、培養新聞寫作人才和組織有關方面的活動和競賽。負責校學生會的工作簡報編寫。
(十二)網路信息部的職責:負責校學生會網站的建設、維護和管理,校學生會新聞的網上發布和更新,蒐集校內外信息並及時對廣大同學發布。
(十三)敬敷苑的職責:服務廣大師生,繁榮校園文化,活躍學術氛圍,加強思政工作,管理敬敷苑網站。
第十二條 院學生會。院學生會在院黨總支和校學生會的領導、指導下,由院團總支具體指導工作。其機構設定可參照校學生會的做法並結合本院實際情況而確定。院學生會主席是學生委員會成員。
第十三條 班委會。班委會一般設定班長、副班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體育委員、文娛委員等職。它對外代表班級,負責處理班級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院學生會或班委會主要幹部人選的確定應向自己的上一級學生會組織徵求意見,並在確定後上報備案。

工作的基本原則、形式和方法

第十五條 校學生會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服從黨的領導和維護同學利益一致性的原則。
(二)堅持民主集體制原則。
(三)堅持民眾性原則。
(四)堅持團結和引導,寓教於活動之中的原則。
(五)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進同學全面發展的原則。
第十六條 校學生會工作的基本形式可以包括:
(一)會議。校學生會通過召集各種會議,討論和研究日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事宜。
(二)活動。開展形式多樣,富有成效的文化、學習、文娛、體育等活動,寓教育於活動之中,寓娛樂於活動之中。
(三)社團。以此豐富同學的課餘生活,創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促進同學的成長和成才。
(四)社會實踐。包括組織參觀、訪問、科技文化服務、勤工助學等活動。
(五)其它。包括通過適當的方式和渠道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維護和代表同學利益,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進行一些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 校學生會工作的基本方法可以包括:
(一)以豐富有效的活動作為工作的載體,寓教育和娛樂於活動之中。
(二)貼近同學,並與他們產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鳴,杜絕官僚主義的作風,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真正代表同學的利益,並切實地為廣大同學的成長、成才服務。
(三)運用榜樣的力量和激勵的辦法,在實際工作中注意以身作則,注意發現和培養典型,並推動學生會工作的開展。
(四)注意發揮輿論的導向作用,運用各種有效的宣傳形式,在同學中倡導和培養良好的學風、校風,為同學的成才和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五)其它。如抓住規律、循序漸進的方法;分層次,有針對性開展活動的方法;調動同學自身的積極性的方法等,都可以在校學生會工作中加以運用。
第四章 校學生會工作的管理與監督
第十八條 校學生會內部工作的檢查、監督與管理;
(一)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要定期向主席或學生委員會請示和匯報工作,學生委員會定期對各部工作進行總結和指導。
(二)校學生會定期檢查各院學生會的工作,定期收集它們的工作匯報,及時在校辦總結通報。各院學生會在向校學生會負責的同時,也對校學生會的工作起監督作用,並提出自己的工作意見。
(三)學生會應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包括:例會制度,辦公室值日制度,工作布置、檢查、總結制度,請示匯報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等。
(四)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於校學生會主席團。
安慶師範學院學生會
二0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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