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81年07月28日
- 實施時間:1981年07月28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1981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81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長江、淮河幹流和與之相接的河段堤...
1981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1997年11月02日...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鑒於《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已被國務院《河道管理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等法規代替,決定廢止《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發揮江河湖泊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河道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溝渠、行洪區、蓄洪區、滯洪區)。長江、淮河等跨省重要河段...
長江、淮河乾堤兩側一定範圍內和沖填區為采砂、取土禁採區,其禁採區和禁采期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當采砂危及河勢穩定、防洪安全時,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水管單位應當責令采砂單位和個人立即停止開採。 第十四條 在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內,禁止下列活動:(一)修建圍堤、圍牆、阻水道路、房屋等...
本條例所稱引江濟淮工程,是指溝通長江淮河流域,涉及安徽、河南兩省,以城鄉供水和發展江淮航運為主,結合農業灌溉用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態環境等綜合利用的工程。 第三條 引江濟淮工程管理和保護應當遵循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原則,堅持產權明晰、責權統一、統籌兼顧、綜合利用,確保引江濟淮工程調度科學、安全高效。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防治水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公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發、利用、節約...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不符合水功能區劃,妨礙河道行洪、影響河勢穩定和水工程運行安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可處以二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辦有關手續;逾期不補辦或者...
1.長江幹流大中型堤防的護堤地,臨水側不得窄於五十米,背水側不得窄於三十米;2.長江幹流其他堤防、淮河幹流(含潁河茨河鋪以下、渦河西陽集以下)及其重要支流堤防的護堤地,臨水側不得窄於三十米,背水側不得窄於二十米;3.其他河道堤防的護堤地,臨水側和背水側均不得窄於十米;4.與人工堤防形成圈堤的...
三、加強防洪骨幹工程建設,繼續推進淮河綜合治理。在全面完成治淮19項骨幹工程的基礎上,重點安排行蓄洪區調整、安全建設和漸進式移民試點,改善行蓄洪區內民眾生產生活條件;加強堤防達標與河道治理工程建設,提高行洪排澇能力;實施重點平原窪地排澇治理,改變澇災損失嚴重的局面;加快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確保水庫安全...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條規定,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取水許可證。第四十九條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設定的水工程管理單位,對其管理的河道或者水工程,可以行使本辦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
加快推進進一步治淮工程,實施淮河幹流行蓄洪區調整和建設工程、重點平原窪地治理、堤防達標建設和河道治理、居民遷建等重點項目。加強防洪薄弱環節建設,加快實施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點區域排澇、山洪災害防治、水庫水閘除險加固、重點湖泊防洪綜合治理等工程。加快引江濟淮、江巷水庫等工程建設,充分發揮淮水北調...
為加強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和遼河、太湖等七大流域的防洪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下簡稱《防洪法》)第六十四條“除本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外,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和行政措施,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
(1)長江或淮河或新安江流域發生特大洪水。(2)長江幹流2個以上主要控制站超過保證水位;或淮河幹流2個以上主要控制站超過保證水位,預報還有0.5米以上漲幅。(3)長江或淮河幹流重要堤防發生決口。(4)大型水庫發生垮壩。(5)淮北地區或江淮之間或長江以南發生特大幹旱,且預報未來一周無透墒雨。(6)其他...
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 國務院批轉水利電力部關於黃河、長江、淮河、永定河防禦特大洪水方案報告的通知(摘錄)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災後重建、整治江湖、興修水利的若干意見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災後重建、整治江湖、興修水利的若干...
在流域管理方面,淮河水利委員會陸續制定了《淮河流域省際邊界水事協調工作規約》、《淮河流域水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及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查、取水許可管理、治淮工程建設管理等有關規定。流域各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也制定了一系列有關淮河管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管理內容 ① 防洪管理 20世紀50年代側重於水庫、堤防...
(一)如果淮河重現一九五四年洪水時,要求沿淮行洪、滯洪區進行運用。各主要滯洪區調度運用辦法是: 當淮河幹流王家壩水位二十八點三至二十八點六六米時,運用蒙窪滯洪區滯洪(蒙窪滯洪區內有耕地十八萬畝,人口十萬九千)。由於關係河南、安徽兩省,其運用由中央防汛總指揮部決定。
(一)工業用水:由水庫或自流引水工程供水的,消耗水每立方米三點七分,貫流水和循環水每立方米一點五分。由機電提水站供、排水的每千噸米二點六元。從水閘控制的河道、湖泊中取水,淮河以南地區消耗水每立方米五厘,循環貫流水每立方米二厘;淮河及其以北地區消耗水每立方米八厘,循環貫流水每立方米三厘。(二...
第四條國務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國河道的主管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該行政區域的河道主管機關。第五條國家對河道實行按水系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
第四條國務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國河道的主管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該行政區域的河道主管機關。第五條國家對河道實行按水系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
第四條 國務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國河道的主管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該行政區域的河道主管機關。第五條 國家對河道實行按水系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
工程建成後,當淮河上、中游發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時,配合水庫、河道堤防和行蓄洪區等,削減洪峰,控泄洪水,使淮河中游正陽關以下淮北大堤、淮南、蚌埠等主要防洪保護區防洪標準由不足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對完善淮河流域防洪體系,促進流域水資源合理利用、調度,保障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穩定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制定並實施安徽省地下水功能區保護條例、安徽省淮河蓄洪區運用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利水電工程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管理辦法、安徽省水價格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安徽省水功能區管理辦法。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規範水事行為。(三)加強規劃管理,促進科技進步 繼續完善以全省水資源綜合規劃、跨市河流流域規劃、重點城市防洪規劃和跨...
分別由有關省(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和水利管理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以省(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的名義先後頒發了江河管理、河道堤防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資源管理及防汛指揮等配套法規。在防洪方面,1985年國務院批轉水利電力部《...
河道采砂規劃涉及鐵路、公路、航道、電力、通信等設施保護範圍的,應當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第七條 淮河幹流安徽段(包括潁河茨河鋪以下、渦河西陽集以下河段,下同)的河道采砂規劃,由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會同有關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其他省管水工程管理範圍內的河道...
七、水利電力部關於“安徽省淮北大堤渦東堤圈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查意見水利電力部關於“淮北大堤渦西堤圈除險加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覆 八、安徽省淮河流域河道堤防管理養護暫行辦法 九、關於長江淮河堤防河道管理的規定 十、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 十一、1958年淮域安徽地區湖泊窪地蓄洪控制辦法 十二...
對淮河水系,也要把跨省的河道湖泊統一管起來。根據會議討論中各方面的意見,水利部建議,先成立淮河幹流水利工程管理局,在治淮委員會的領導下,管理息縣至洪澤湖出口的淮河幹流(包括宿鴨湖水庫及其以下的汝河、楊莊以下的洪河)的河道、堤防、沿河行洪區、蓄洪區及主要建築物。管理局設在安徽省蚌埠市。其他如沙穎...
附一、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治理淮河的決定 附二、國家計畫委員會復安徽省計畫委員會關於“淠史杭溝通綜合利用工程設計任務書”的審查意見 附三、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 附四、水利電力部關於“安徽省淠史杭灌區續建工程規劃”的批覆 附五、安徽省發展小水電的若干規定 附六、國務院第二次治淮會議(摘要...
第四條 國務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國河道的主管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是該行政區域的河道主管機關。第五條 國家對河道實行按水系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遼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
工程完成後,可以在淮河上中游發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時,配合現有水庫、河道堤防和行蓄洪區,調蓄洪峰,控制洪水,使淮河中游防洪標準提高到100年一遇,確保淮北大堤和沿淮重要工礦城市安全。12. 汾泉河初步治理工程 汾泉河是黃淮海平原跨豫皖兩省的主要邊界排水河道,幹流全長243km。汾泉河初步治理工程1998年動工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