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管理

淮河管理

又名淮水。在中國東部,介於黃河和長江之間,位於東經112°~121°,北緯31°~36°。 有兩個源頭,西源出河南省桐柏縣桐柏山東南簏太白頂,海拔 1140米。南流至月河鎮附近匯合北源;北源出自沁陽縣與桐柏縣分水嶺南側。南流匯合西源後(《志書》多以水簾洞為淮河源頭),主河道曲折東流,經河南省南部、安徽省中部,在江蘇省西部注入洪澤湖。入湖口以上河長846公里,流域面積13176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 794立方米/秒。經湖區調蓄後分支入海。豫、皖兩省交界處的洪河口為上游,長369公里。俗名“八百里淮河”。

淮河管理為對淮河流域防洪、水資源、重點水利工程進行管理的工作,管理範圍包括淮河水系、沂沭泗水系和濟寧至揚州的京杭運河,跨河南、安徽、江蘇、山東4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河管理
  • 外文名:Huaihe River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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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構

管理機構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是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機構,代表水利部在淮河流域和山東半島區域內行使水行政主管職責,為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駐地在安徽省蚌埠市。機關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計畫處、水政水資源處、財務經濟處、人事勞動教育處、建設與管理處、水土保持處、防汛抗旱辦公室、監察處、審計處、離退休職工管理處等職能機構。除上述單位外,還設有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沂沭泗水管理局、治淮工程建設管理局、水文局等事業單位。

管理規章

國家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淮河流域各省人大常委會或省人民政府也相應制定了地方有關配套法規,是淮河管理的法律依據。
在洪水調度方面,1985年國務院批准水利電力部《關於黃河、長江、淮河、永定河防禦特大洪水方案》,規定了淮河遇到特大洪水應採取的措施。1994年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批准的《沂沭泗流域防洪水調度方案(暫行)》,1999年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批准的《淮河洪水調度方案》,對沂沭泗河和淮河幹流的行蓄(滯)洪區和樞紐建築物的洪水洪水調度作了明確規定。流域內各省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部門也按職責制定了有關防洪工程的調度方案。
在流域管理方面,淮河水利委員會陸續制定了《淮河流域省際邊界水事協調工作規約》、《淮河流域水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及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查、取水許可管理、治淮工程建設管理等有關規定。流域各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也制定了一系列有關淮河管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管理內容

① 防洪管理 20世紀50年代側重於水庫、堤防和樞紐工程的管理。60年代河道阻水障礙增加,行洪能力降低。70年代和80年代重視河道清障和行蓄洪區的管理。為改變行洪區、蓄洪區的面貌,保證行洪區通暢、蓄洪及時,提出對這些地區實行特殊政策。安徽蚌埠以上行洪、蓄洪彼岸準較低的堤防,除加速修建民眾居住莊台,解決行蓄洪時的安全問題外,安徽省人民政府於1983年規定正陽關以上5個行洪區和濛窪蓄洪區實行糧食免徵免購,減輕民眾負擔。1985年開始在行洪區、蓄洪區試行生產結構調整,從單純的種植業轉變為多種經營,因地制宜地發展養殖業、加工業和第三產業,並控制人口增長和試行防洪保險和防洪基金等。90年代,根據治淮規劃廢除了部分低標準行洪區,並進一步加大了淮河流域行蓄洪區安全設施建設的投入。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防洪法》的頒布實施,流域內防洪管理已逐步走上法制化軌道。
從20世紀80年代起,開始實施淮河流域防洪調度自動化系統建設,陸續建成以微波通信、移動通信和衛星通信為支撐的流域骨幹防汛通訊系統。利用防汛通信網和公共通信網,構成了連線域內重要水利工程和主要防汛機構的計算機廣域網。建立了氣象信息接受處理系統、行蓄洪區通信報警系統和正陽關以上的流域水文自動測報系統,90年代又建立了遠程圖像實時監控系統和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② 水資源管理 淮河流域多年平均徑流量621億m,時空分布不均,年紀變差很大,南豐北枯,水源不足。20世紀50年代開始引黃灌溉,60年代開始引長江水,經京杭運河送到江蘇揚州、淮安、徐州、連雲港等市,為蘇北地區工農業和城市生活供水,隨著工農業和城市建設的發展,供需水矛盾日益突出。
淮河水利委員會和流域內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水法》對水資源實行分級管理。沂沭泗管理局對南四湖和沂沭泗河的樞紐供水進行統一管理、協調和調度,其餘供水工程均由其所在各省管理和調度。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跨省調水時,由淮河水利委員會進行協調、調度。為加強水資源管理,淮河水利委員會組織進行了流域內水資源評價和水中長期供求計畫工作;定期發布《淮河流域水資源公報》;流域內實施了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1994年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明確了淮河水利委員會與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取水許可管理的分工,流域內各省也相繼制定了取水許可制度實施管理細則,全面實施了取水許可制度。
淮河流域水污染始於20世紀70年代後期,進入80年代,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淮河流域水體污染日趨加重。1994年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召開了第1次淮河流域環境保護執行法現場會,提出淮河水體變清的目標和任務;國務院批准成立了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解決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重大問題。1995年8月,國務院頒布了中國第1個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法規——《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及“九五”計畫》。國家對淮河流域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河南、安徽、江蘇、山東4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制定了相應的排污總量控制計畫,並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淮河水利委員會通過定期監測省界河道的水質,對各省的出境水質進行監督管理;通過監測流域內城鎮入河排污量,對各省水污染排放總量控制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組織開展淮河、沙潁河水污染聯防,對水量、水質實行科學調度;進行主要河道、湖泊、水庫的水質動態監測,發布水質公報。
③ 工程管理 淮河流域水工程的管理實行流域機構統一管理和各省分級管理相結合體制。沂沭泗管理局統一管理沂沭泗水系沂河、沭河、分沂入沭河道、邳蒼分洪道、南四湖、韓莊運河、宿遷以上中運河、駱馬湖和新沂河等河道、湖泊和樞紐建築物;石漫灘水庫由淮河水利委員會和河南省水利廳共同管理;響洪甸、梅山、佛子嶺、磨子潭4座大型水庫建成後由安徽省電力部門管理,從2002年起移交安徽省水利廳管理;流域內其餘的工程由所在省、市、縣分級管理。省屬管理機構有:河南白龜山水庫管理局、沙潁河管理局、豫東水利工程管理局、淠史杭灌區管理局、上橋樞紐管理處、江蘇三河閘管理處、江都水利工程管理處,淮沭新河管理處、蘇北灌溉總渠管理處、駱運水利工程管理處,山東淮河工程管理局等。京杭運河兼有防洪排澇、輸水和航運等綜合效用,航運和船閘由交通部門管理,其餘由水利部門管理。
④ 為加強工程管理,20世紀50年代淮河水利委員會即制定了淮河流域河道堤防、涵閘管理及歲修、養護等有關工程管理的規程、規章。各工程管理單位都陸續建立了一系列完整的管理規章制度。在河道管理方面推行了河道目標管理,建立了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查制度。在加固堤方面,採取在堤防背河側填塘、加戧或做減壓井;在臨河側堤前做粘土鋪蓋活在堤身做粘土斜牆隔滲;在堤身機械錐探,壓力灌漿等措施,廣泛運用土工織物、塑膠薄膜等材料處理河道險工隱患。在水閘管理方面,創造了水工鋼閘門噴鋅保護、套用太陽能電池防腐、氣壓沉櫃水下混凝土檢查修補、混凝土表面碳化處理、水泵大軸噴鍍技術等。流域內大型水庫上游大都建立了雨量遙測系統,白龜山、宿鴨湖、石樑河、鮎魚山、石漫灘等水庫還建立了水庫調度自動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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