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全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確保教育培訓工作健康持續發展,促進退役士兵充分穩定就業,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安徽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確保教育培訓工作健康持續發展,促進退役士兵充分穩定就業,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安徽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確保教育培訓工作健康持續發展,促進退役士兵充分穩定就業,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安徽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實施辦法》。1第一章 ...
2011年4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軍區以皖政〔2011〕36號印發《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教育培訓的實施原則;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對象、方式和入學辦法;教育培訓機構的...
《合肥市退役軍人培訓實施辦法》是合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布的檔案。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2020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號)和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人社廳、財政廳《技能培訓提升實施方案--退役軍人培訓實施方案》要求...
《合肥市退役軍人技能培訓資金管理辦法》是合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退役軍人技能培訓資金使用管理,確保退役軍人技能培訓工作順利實施,根據《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於修改退役安置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市(縣),不能評為全國雙擁模範城(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具體辦法。國務院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二、技能培訓政策 技能培訓政策包括免費培訓、經費保障、激勵措施、普惠政策等,幫助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軍事人才向社會急需技能人才轉變,更好實現高質量穩定就業。17.【免費培訓】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接受一次免費職業技能...
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我省2010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培訓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改進服務,完善招生管理辦法 編輯 語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符合本地實際的中職招生辦法,落實學校招生自主權。嚴格學校招生報批制度和資格審核制度,並在招生前...
畢業後,憑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學費收據向安置地民政部門申請,按不超過安置地相關教育培訓標準據實報銷。探索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易地培訓的辦法,逐步實現退役士兵可在全國範圍內選擇培訓機構和專業。(四)試點開展網路遠程教育。
(二)各級財政要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等法律法規,將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費列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效能與安全。(三)退役士兵接受學歷職業教育,納入招生計畫,按照當地生均財政撥款標準...
主要任務是: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實施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創業工程;開展企業崗位技能提升行動;開展農民工技能提升行動;加強人才培養載體建設;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評價辦法;健全技能人才激勵機制。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認真貫徹落實《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國發〔2010〕36號)和《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等法規政策,健全制度機制,全力推進實施...
2010年7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0〕4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統籌規劃,建立健全農民工培訓工作機制;整合資源,健全農民工培訓體系;發揮優勢,重視企業在農民工...
(三)所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都要按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與退役士兵簽訂不低於3年的勞動契約,並參加社會保險,保證退役士兵失業、養老、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關係得到接續。(四)加強對退役士兵的職業技能培訓。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為...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和省政府省軍區印發的《江西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暫行辦法》(贛府發〔2011〕6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安徽省城鎮供水管理辦法》(1987年8月29日皖政〔1987〕59號發布,根據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號發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森林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等規章的決定》修正)三、《安徽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
2012年4月1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警備區以成府發〔2012〕22號印發《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目的意義、培訓原則、培訓事項、職責分工、經費保障、工作要求6部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固始縣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暫行辦法》(固政文[2006]211號)檔案的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結合我縣實際,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退役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費用由縣級以上...
完善了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政策,將原來的對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進行短期職業技能培訓,調整為對退役1年內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實施免費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退役1年以上參加職業培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一定優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
2011年6月2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軍區以魯政發〔2011〕23號印發《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培訓對象、實施原則、組織招生、教學管理、就業服務、經費保障、明確職責8部分。
新鄉市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辦法是由新鄉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軍區關於加強退役士兵...
2010年4月29日,紹興市人民政府以紹政發〔2011〕29號印發《紹興市退役士兵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該《辦法》分總則、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對象、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形式、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實施機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招生辦法、...
為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進退役士兵充分就業創業,確保我省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順利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精神,現就加強...
淄博市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辦法為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促進退役士兵充分就業創業,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軍區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指導和服務,採取組織職業介紹、就業推薦、專場招聘會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第三十一條市部隊離退休幹部接收和退役士兵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退役士兵進行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