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
皖政〔2009〕7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規劃
安徽省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船舶工業是為航運業、海洋開發及
國防建設提供技術裝備的綜合性產業,對
鋼鐵、石化、輕工、紡織、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等重點產業發展和擴大出口具有較強的帶動作用,對促進就業、發展經濟和保障海防安全意義重大。為全面落實國家《
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在已經省政府同意發布的安徽省八大支柱產業發展規劃的基礎上,特編制《安徽省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期為2009—2011年,遠期到2020年。
一、我省船舶工業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一)產業現狀。
“十一五”以來,我省充分發揮區位和資源優勢,主動承接
長三角船舶產業梯度轉移,船舶工業實現了快速發展。截至2008年,全省造船企業107戶,直接從業人員3.6萬人,已成為我國內河造船重點地區之一。一是造船能力快速提升。全省具備建造萬噸級以上船舶資質的企業,從1個市3戶企業發展到6個市31戶企業,最大船型為5.73萬載重噸散貨船;造船能力從50萬載重噸上升到130萬載重噸。2008年,全省造船完工量121.4萬載重噸,完成工業總產值60.7億元,均比上年增長1.02倍;實現工業增加值18.6億元,增長1.33倍;實現出口交貨值19.5億元,增長1.4倍;手持船舶訂單260萬載重噸。二是造船產業集群基本形成。已形成
蕪湖、
巢湖、
安慶、
馬鞍山、
池州、
銅陵等沿江地區6個萬噸級造船產業集群,
宣城和
蚌埠、
阜陽、
淮南、
六安等沿淮地區5個千噸級造船產業集群。主要產品從以內河散貨船為主,發展到萬噸級多用途散貨船、貨櫃船、成品油船、化學品船、挖泥船、遠洋拖輪、遊船等具有較高技術和附加值的多種船型,產品出口到
歐洲、
非洲及
東南亞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三是船舶配套業初具規模。
安慶中船柴油機有限公司和
合肥熔安動力機械有限公司已成為我國船用中低速柴油機生產基地。船用鋼材、艙室設備、甲板機械、系泊設備、舾裝件、電纜、燈具、油漆等一批配套產品在國內外具有較高的知名度。
(二)面臨的形勢。
我省船舶工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不高、自主研發能力不強、船舶配套發展緩慢、骨幹企業優勢不明顯、人才缺乏等問題日益顯現。2008年下半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遠洋船舶市場受到很大衝擊,新船訂單開始減少、履約交船風險加大、企業融資日益困難,我省船舶工業發展面臨較為嚴峻的形勢。
應該看到,經過多年的發展,我省發展船舶工業已具有一定的比較優勢。一是岸線資源豐富。長江貫穿我省全境343公里,適宜造船的岸線約152公里,現用於造船的僅約37公里,不到1/4。二是人力資源充裕。我省是農業和人口大省,沿江、沿淮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急需轉移,用工成本相對低廉,能滿足船舶建造的勞動力需求。三是區位優越。我省緊鄰長三角,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的建設和我省加速崛起戰略的實施,極大地調動了沿江、沿淮地區發展船舶工業的積極性,參與泛長三角船舶產業合作與分工的能力增強,為承接長三角船舶產業轉移提供了動力。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以產業升級和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搶抓產業轉移良機,實施錯位發展,穩定造船訂單,提高配套能力,化解經營風險,確保產業平穩較快發展;推動聯合重組,最佳化產業結構,培育骨幹優勢企業,形成相對競爭優勢;加快實施技術改造,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開發製造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培育新的增長點,為實現安徽船舶工業“雙千工程”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1.穩定造船訂單,保持生產增長。積極應對推遲接船和棄船風險,防止出現大量撤單現象,確保船舶企業訂單任務按期完成,保證生產平穩較快增長。
2.加快自主創新,提升能力水平。加大技術改造力度,促進骨幹優勢企業研發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及關鍵配套設備,全面提升我省船舶工業整體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
3.推進結構調整,加快產業聚集。加快船舶工業聚集區建設,引導企業聚集發展,最佳化產業區域布局。通過聯合重組,著力培育一批骨幹優勢企業,增強競爭力。
4.搶抓發展機遇,承接產業轉移。抓住國家實施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發展機遇,參與泛長三角船舶產業合作與分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最佳化投資環境,繼續保持我省船舶工業承接產業轉移快速增長的良好態勢。
(三)規劃目標。
1.船舶生產穩定增長。
到2011年,形成年造船能力450萬載重噸,實現造船完工量350萬載重噸,年增長40%以上;完成工業總產值260億元,年增長60%以上;實現工業增加值75億元,年增長60%左右;實現出口交貨值70億元,年增長50%以上。
2.技術水平明顯提升。
到2011年,汽車運輸船、滾裝船等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技術取得一定突破。培育發展6戶高新技術企業,建立1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8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3.配套能力明顯提高。
到2011年,船用中低速柴油機、艙室設備、甲板機械等關鍵船用設備形成一定能力。船用低速柴油機產量達到100萬馬力,完成工業總產值20億元;船用中速柴油機產量達到800台,完成工業總產值16億元;船用艙室設備和甲板機械等工業總產值達到10億元。
4.結構調整取得進展。
到2011年,產業結構布局更加最佳化,產業集聚度明顯提高,重點培育發展沿江7個船舶工業聚集區,產能占全省的80%以上,皖江城市帶及沿淮地區形成12個船舶產業集群。培育5戶年造船能力30萬載重噸以上、工業總產值20億元以上的核心骨幹造船企業。
5.遠期目標。
到2020年,船舶工業實現跨越發展,我省造船能力達到1000萬載重噸,完成工業總產值1000億元,重點骨幹企業優勢突出,產業結構合理,產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能力顯著增強,造船與配套產業協調發展,成為我國發展船舶工業的主要地區之一。
三、調整和振興重點任務
(一)穩定船舶企業生產。
採取有效措施,支持船舶企業和航運企業按期履行契約,積極應對推遲接船、撤單、棄船等經營風險。指導船舶企業加強生產管理,合理安排生產計畫,確保造船質量和進度,保證生產連續性。
(二)加快船舶工業聚集區建設。
以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為契機,統籌規劃、集約開發岸線資源,提高岸線綜合利用率。重點推進蕪湖三山、無為、和縣、樅陽、望江、當塗及池州等船舶工業聚集區建設。加快建設以蕪湖新聯造船有限公司、江東船廠等為主的蕪湖造船及配套產業集群,以安徽五洲船舶製造有限公司、安徽遠東船舶有限公司等為主的無為造船產業集群,以安徽中洋船舶有限公司、安徽中潤船舶有限公司等為主的和縣造船產業集群,以東方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神舟造船有限公司等為主的安慶造船產業集群,以安徽中遠船舶製造有限公司、安徽省和平船舶製造有限公司等為主的當塗造船產業集群,以安徽中耀美華船舶製造有限公司等為主的池州造船產業集群,以安徽疏浚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神舟機械有限公司等為主的蚌埠造船產業集群,宣城造船及配套產業集群,阜陽太和造船產業集群;以安慶中船柴油機有限公司、安慶長谷川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等為主的安慶船舶配套產業集群,以合肥熔安動力機械公司等為主的合肥船舶配套產業集群以及滁州船舶配套產業集群。
(三)加快技術進步和自主創新步伐。
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技術,著力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支撐和提升產業水平。支持重點船舶企業加快技術改造,重點發展萬噸級多用途散貨船及快速貨櫃船、化學品船、成品油船、遊船、快艇、工程船等技術和附加值較高的船舶。支持發展汽車運輸船、滾裝船等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支持發展海洋工程關鍵系統和船用中低速柴油機、艙室設備、甲板機械、船用電器等關鍵配套設備。
支持蕪湖新聯造船有限公司純小汽車滾裝船、多用途重吊船等高附加值船舶研發製造基地項目,依託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組織開展汽車運輸船關鍵技術研究,形成自主設計、建造汽車運輸船的能力;支持合肥熔安動力機械有限公司船用低速柴油機生產基地項目,引進和消化吸收國際先進船用低速柴油機技術,注重提高相關的技術開發能力;支持安慶中船柴油機有限公司船用中速柴油機生產基地項目,引進和消化吸收國際先進船用中速柴油機技術,加快國產化進程,形成自主品牌;支持東方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樅陽造船基地海上工程船項目,通過技術合作與自主研發,逐步積累關鍵技術,增強市場拓展能力;支持安慶長谷川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系列船舶機艙設備項目,通過國際技術合作,研製燃油供應單元、分油機、焚燒爐等船用艙室設備,實現本土化生產;支持安徽中耀美華船舶製造有限公司不鏽鋼化學品船製造工藝研究項目,逐步提升造船工藝技術水平。
(四)調整產業結構。
抓住市場調整機遇,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合理配置資源和生產要素,最佳化產業結構。支持企業聯合重組,對照CB/T 3000-2007《船舶生產企業生產條件基本要求及評價方法》,開展船舶生產企業等級評價,規範我省船舶修造市場。
(五)積極發展修船業務。
鼓勵造船企業利用現有造船設施開展修船業務。加強修船技術研究,增強船舶修理和改裝能力。引導中小船舶企業調整業務結構,發展中間產品製造,開拓非船產品市場。
(六)加強船舶企業管理。
轉變粗放型發展方式,走內涵式發展道路。引導船舶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科學決策和管理水平;加快建立現代造船模式,推進總裝造船、數位化造船;加強國際造船新規範、新公約、新標準的研究,積極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推廣節能節材新技術、新工藝,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鋼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加強船舶專業人才培養,強化職工培訓,提高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滿足企業可持續發展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採取措施穩定生產經營。
引導造船企業在提高生產效率和保證產品質量上下功夫,確保手持訂單按期保質交船,同時加大市場開拓力度,積極承接優質訂單,擴大修船業務。鼓勵省船省造,引導省內航運企業優先在本省修造船舶,共同穩定我省船舶修造市場。
(二)加大船舶出口扶持力度。
改善船舶產品進出口環境,實施適度靈活的出口稅收政策,擴大出口船舶買方信貸規模,開拓國際市場,鼓勵船舶配套產品間接出口,支持船舶企業申辦自營進出口經營權。
(三)加大生產經營信貸融資支持。
加強銀企合作,對建造中船舶實行抵押融資。各級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對信用良好的中小船舶企業優先給予擔保支持。各相關銀行要確保按期到位船舶企業在建船舶和有效契約所需的流動資金,對船東推遲接船的適當給予船舶企業貸款展期支持,對信譽良好的船東和船舶企業及時開具付款和還款保函。引導金融機構到船舶工業聚集區開設營業網點,就近為船舶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四)加大科研開發和技術改造投入。
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產品結構調整,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高技術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裝備、關鍵配套設備及採用先進技術改造提升船舶產業能力和水平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給予專項資金支持。
(五)加大船舶工業聚集區政策支持。
給予船舶工業聚集區發展優惠政策扶持,發展改革、國土、水行政、交通運輸等部門優先安排支持船舶工業聚集區用地和岸線,核准土地使用權,實行土地、岸線成片供給,引導企業進入聚集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六)加強船舶專業人才培養。
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引進、激勵機制。鼓勵和引導我省有關高等院校利用其教學資源優勢,加快船舶學科建設,設立相關專業,為加快推進我省船舶工業發展提供支撐。
五、規劃實施
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劃》的工作分工,加強溝通協商,密切配合,儘快制訂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實現船舶工業調整和振興目標。要建立部門聯合發布信息制度,適時向社會發布產業調整和振興的有關信息。省有關部門要適時開展《規劃》的後評價工作,及時提出評價意見。
各市、縣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訂具體落實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各市、縣要將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報送省國防科工辦。
附屬檔案:有關部門工作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附屬檔案
有關部門工作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牽頭單位
| 參加單位
| 實施時間
|
1
| 鼓勵省船省造
| 省交通運輸廳、 省國防科工辦
| 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 2009年7月
|
2
| 落實船舶產品出口激勵政策
| 省商務廳
|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防科工辦
| 2009年7月
|
3
| 實施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資措施
| 省國防科工辦
| 省交通運輸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監局
| 2009年7月
|
4
| 落實船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支持措施
| 省科技廳
| 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 2009年7月
|
5
| 落實船舶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支持措施
|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 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合肥海關
| 2009年7月
|
6
| 落實船舶企業土地使用權的措施
| 省國土資源廳
|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防科工辦
| 2009年8月
|
7
| 落實船舶企業岸線利用的措施
| 省發展改革委
|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國防科工辦
| 2009年8月
|
8
| 支持船舶企業建設項目防洪評價
| 省水利廳
| 省國防科工辦
| 2009年7月
|
9
| 支持高校設立船舶相關專業
| 省教育廳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防科工辦
| 2009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