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11月10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的決定》修改根據1997年7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
- 地點:安徽省
- 通過時間 :1989年12月23日
(1989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1993年11月10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的決定》修改根據1997年7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改)
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修正) (1989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11月10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改) ...
一、強化統計基礎工作管理,確保數據源潔流清 各級統計部門和統計調查單位,要嚴格按照《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和《安徽省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切實可行、便於操作的統計登記制度、統計...
安徽省企業統計工作規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確保統計源頭數據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納入安徽省企業一套...
四、固本強基,認真履行部門統計工作職責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統計法》和《安徽省統計管理監督條例》有關規定,加強對部門統計人員的職業教育和業務培訓,並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不斷提高部門統計隊伍的素質和技能。要適應形勢發展需要,采...
監督條例 (1997年4月11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2006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第一條: 為了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防止和糾正違法或者不適當的行政執法...
《安徽省土地監督檢查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是為了規範土地監督檢查行為,維護土地管理秩序,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土地節約集約制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安徽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是2019年7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於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條例全文 安徽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 (2019年7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二、對《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作出修改 (一)第二十六條修改為:“省、設區的市...
第151號 《安徽省行政審批監督管理規定》已經2002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代省長 王金山 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 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行政效率,...
安徽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修訂信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權威和尊嚴,現決定對《安徽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3部省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對《安徽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規定的相關機關或者責任人員,按照《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處理。第二十一條 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情況,向省人大代表通報,通過《安徽日報》、安徽廣播電視台,安徽人大、...
第五條 縣(市)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建設監察工作的領導,保障和監督建設監察主管部門依法履行建設監察職責。第六條 建設監察主管部門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條件的組織(以下稱建設監察組織)履行建設監察職責。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