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關於加快利用外資的決定》是安徽省人民政府1996年2月12日印發的一份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政府關於加快利用外資的決定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文號:皖政[1996]11號
- 發布日期:1996-02-12
- 生效日期:1996-02-1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今後5至15年是安徽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關鍵時期。為實現我省“九五”計畫和2010年的奮鬥目標,省委、省政府明確提出實施“外向帶動”戰略,把全方位擴大對外開放作為我省經濟騰飛和社會發展的重大舉措。利用外資是實施“外向帶動”戰略的一個重點和突破口。全省上下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六屆二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利用外資步伐,促進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實現新的跨越。為此,特作如下決定:
自1990年省委、省政府作出開發皖江的決策以來,我省利用外資取得重大進展,外向型經濟發展很快,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初步形成。但是,與沿海發達地區和我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要求相比,我省的對外開放速度、水平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九五”期間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更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不僅可以解決發展中的資金、技術問題,而且是推進“兩個根本性轉變”的重要舉措,是帶動整個對外開放水平提高的關鍵所在。目前,利用外資正面臨著新的形勢,從國際看,世界經濟處於新的增長周期,跨國投資顯著增加,同時許多國家調整引資政策,經濟競爭激烈;從國內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步伐加快,國家開放政策開始由地區傾斜逐步轉向產業傾斜,吸引外商投資開始由主要依靠減稅讓利逐步轉向建立規範高效的體制,並適時實行國民待遇。我省利用外資工作面臨著重要的機遇,我們要審時度勢,搶抓機遇,從實際情況出發,及時把工作重點轉到發揮自身優勢,改善投資環境和提高服務質量上來,並抓緊時間實行有效的鼓勵外商投資政策,增大對外資的吸引力,與此同時積極引導企業面向市場,參與平等競爭。全省上下要把握形勢,調整思路,加大力度,把我省利用外資工作全面推向一個新階段。
我省現實的產業基礎、豐富的資源、廣泛的市場和優越的區位條件,對外資進入,尤其是對國外大公司、大財團有較強的吸引力。我省多數優勢行業是國家產業政策鼓勵外商投資的領域,要著力發揮好這個優勢,推出一批重點建設項目和技改項目,引導外資投向基礎設施與基礎產業、農業綜合開發、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支柱產業,並向第三產業拓展。要在繼續鼓勵中小外商投資的同時,重點引入國外大財團、大公司的投資,發展一批高科技、高利稅、高創匯和高市場容量的大項目,力爭在三、五年內形成一批國內、國際的名牌產品,培植一批在市場上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和企業集團。
資源優勢是我省吸引和置換境外資金和技術的有利條件,要大力宣傳一批“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特色項目,特別是鼓勵外商投資礦產資源、農業資源和旅遊資源的開發,培育新的經濟優勢。我省勞動力資源豐富,且擁有較多的科技人才,科研及開發能力較強,要吸引外資,發展一批勞動密集型加工項目,要加強同境外的科技合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
發揮我省的市場優勢,對外商投資者實行讓市場的原則。外商投資國家鼓勵的項目,產品可全部內銷,並允許其收購產品出口和在銀行調劑外匯。積極探索發展新型的市場組織形式和商業管理模式,引導外商投資建設倉儲、配送、經營等流通設施,發展商品信息監控和電子交易網路,引進已在國內設店的國際著名商業零售企業來我省興辦連鎖商店,經批准可興辦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並進行批發商業合資合作試點;可與外商試辦外貿公司,開拓進出口業務。鼓勵外商業辦廣告、信息諮詢、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提高第三產業水平,促進市場的發育。在利用外資興辦第三產業上,鼓勵各地大膽探索。
今後引進外資的方式要更加靈活務實。外商投資建設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允許獨資、控股和增加投資比例。經批准可向外商出讓已建成或在建的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的股權或一定期限的經營權,帶動“BOT”方式的突破。依據規定開放企業產權,允許外商購買,其中國有小企業對外商投資者全面放開。在與外商合資合作中,可以一個產品、一個車間進行“嫁接”改造,也可以一個企業乃至全行業進行“嫁接”改造,以推動國有資產存量的合理調整,形成新的生產力。允許外商在規劃區內進行土地成片開發或興辦綜合開發項目。允許境外大企業、大財團來皖興辦“傘型公司”,發揮其綜合經營的功能。合肥作為金融對外開放城市要積極興辦外資銀行、財務公司,並吸引國外金融組織設立分支機構。其它地方要創造條件力求突破。要採取多種融資方式,積極爭取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發行股票,籌集重大項目建設資金。在多形式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的同時,要更積極有效地使用境外借款,特別是國外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優惠貸款,加快大型水利工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交通、環保及市政設施等的建設。
廣開各種引資渠道,進一步健全招商引資網路。要不斷研究國際資本流動規律和特點,把握外商投資方向,及時發布對外招商信息,調整和推出引資項目。按照重實效、求質量原則,在每年有計畫舉辦幾次大型招商活動的同時,更多地按行業或專題招商,鼓勵企業對口招商,唱好“主角”,以提高招商引資成功率。充分發揮浦東裕安、香港黃山公司等我省在沿海和境外公司的“視窗”作用,加強同國外駐華商務代表機構的聯繫,爭取更好的招商效果。
要抓住國家鼓勵中西部地區利用外資的有利時機,以產業政策為導向,抓緊時間,繼續實行鼓勵外商投資優惠政策。外商投資能源交通基金設施項目,經省批准,允許其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可以“五免五減半”,同時給予綜合補償。外商投資興辦創匯農業和投資改造鄉鎮企業項目,企業實際提供出口農產品貨源的產值(包括自營出口、外貿代理出口、外貿收購出口)超過當年總產值50%的,經省批准,可享受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優惠政策。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直接出口的,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對經批准利用外資興辦的教育、環保、醫療衛生等社會公益事業項目,可免收土地使用費。外商投資國家鼓勵的項目,可按低限原則收取土地出讓金,並繼續免繳地方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用水增容費,由各地自行決定減免。為加快國家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要認真落實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5年內新增財政收入全部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政策。各省級開發區的優惠政策,由所在地市自定。
今後利用外資工作要下大力氣改善投資軟環境,加快建立規範高效的體制。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省已經委託給地市的外商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繼續執行。對屬省審批許可權的重點項目,各職能部門可聯合辦公,集中審理,分頭限期辦結。對國外大財團、大企業以及信譽良好企業投資的項目,可以特事特辦。稅務、海關、外匯管理、商檢、口岸、土地、環保、城建、供電、郵電、金融等部門都要密切配合,增強服務功能,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要廣開渠道,積極解決中方配套資金問題。對國家鼓勵的重大項目,要集中資金予以扶持。省市兩級要優先安排有貸款規模的基建、技改和科研項目對外招商。企業可以產權或無形資產作價,亦可發行債券或集資入股、轉讓股權作為中方的配套資金。各金融機構要創造條件,設立支持外商投資的專項貸款,對重大項目,一家銀行解決不了的,可幾家銀行聯合貸款。對外商投資企業成立後的流動資金貸款,與國有企業一視同仁。
明確部門職責,搞好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和服務。計委及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引導外資投向,最佳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同時改進項目審批程式,對不再要平衡解決資金、原材料、出口配額、許可證等投資項目,可免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外經貿部門要加強和改善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的審批和管理,依法督導外商投資企業認真履行契約章程,提高資金到位率、開工率、出口創匯率和實現利稅率。經貿部門要加強和改善外商投資企業成立後的服務和管理,在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的同時,儘可能幫助企業解決所需水、電、氣的供配和運輸、通訊的調度銜接,辦好現有“三資”企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改進外商投資企業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加強監督管理。財政、物價部門要負責清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偏高的要降低,重複收費的項目要合併,不合理的予以取消,並制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切實監督實施。旅遊服務行業要創造條件,儘快使外商享受與國內居民相同的服務收費標準。各級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要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增進中外雙方的合作,加強與政府部門之間聯繫,並設立外商投訴“視窗”,幫助“三資”企業協調解決矛盾和困難。
要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的法制環境,規範投資行為,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高級管理人員的聘免撤換,要按法定程式辦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擾外商投資企業合法經營。堅決制止向外商投資企業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亂攤派。要儘快健全會計師、審計師、律師事務所等組織網路,為外商投資提供良好的中介與法律服務。
培養涉外人才隊伍是擴大對外開放的必要條件,要作為一項特別重要的工作來抓。省計委、教委、人事廳、外辦等部門要制定規劃,充分發揮省內高等院校的有利條件,建設若干有影響的涉外經濟學和法學專業,有針對性地為各地培養輸送一批涉外人才。涉外工作任務重的部門和單位,要選調德才兼備、有培養前途的人員到國內高等院校或境外進修深造。各地各部門要大力加強開放意識教育,大興學習開放政策和涉外經濟知識之風。縣以上機關幹部、大中型企業負責人,尤其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都要學習掌握對外開放知識,提高對外開放工作能力。今後幾年,要通過多種形式、多條渠道,在全省上下努力建設一支政治思想好、業務水平高、懂外語的高素質涉外人才隊伍,為加快與國際經濟接軌奠定人才基礎。與此同時,要加大國外智力引進的力度,引進國外學者、教授來皖講學,聘用國外實用人才到我省工作。發揮海外留學生的作用,鼓勵他們回國服務或在海外為我省從事信息諮詢、技術交流和商務活動。
加強領導是擴大對外開放、加快利用外資的重要保證。省政府決定成立省利用外資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省利用外資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精幹的辦事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各行署、市政府也要切實加強對利用外資工作的領導,指定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建立健全利用外資工作體系。各地各部門對省政府提出的對外開發和利用外資工作目標要進行分解,按照“定目標、定分工、定措施、定期檢查”的“四定”原則,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縣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大項目領導責任制,加強協調和督辦。省直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決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加強協作配合。各地、各部門都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共同推進全省的對外開放,實現引進外資的更大突破,創造安徽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新業績。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