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是2006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皖政〔2006〕53號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4號),進一步增強地質勘查的資源保障能力和服務功能,促進我省地質工作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地質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質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礎性工作,服務於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建國以來,經過廣大地質工作者的努力,全省已發現礦產138種,探明和開採礦產107種,形成了能源、鋼鐵、有色、化工、建材5大支柱產業和一批大型礦業企業,為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當前地質工作也存在接替資源緊張、體制不順、機制不活、投入不足、功能不強和人才缺乏等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隨著我省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強地質工作,對於實施工業強省和東向發展戰略,提升“861”行動計畫,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建設,實現安徽奮力崛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地質工作。
二、明確新時期地質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加強能源礦產資源勘查。開展“兩淮”煤炭資源調查、礦區深部及外圍預查、普查及必要的詳查,為建設億噸級煤炭基地提供資源保障。開展鈾礦資源調查和必要的勘查評價,為發展核能源奠定資源基礎。
(二)加強非能源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展鐵、銅、金、鉛、鋅、鉬、鎢、水泥用灰岩、方解石、石膏等非能源重要礦產勘查,為做大做強全國重要的精品鋼鐵基地、有色金屬基地、新型建材基地提供新的礦產地和礦物原料基地。
(三)加強大中型資源危機礦山地質勘查。開展大中型資源危機礦山深部和周邊地質勘查,尋找接替資源,延長礦山服務年限。開展共伴生礦產和尾礦資源的綜合勘查、評價和利用,做好礦山關閉和復墾階段的地質工作。
(四)加強基礎地質調查。重點開展1∶5萬礦產地質調查和城市地質調查,為地質找礦和城鄉建設,特別是合肥現代化大城市、“馬蕪銅宜”、“兩淮一蚌”城市群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提供基礎地質資料。
(五)加強地質環境調查評價與監測。加快全省地質災害調查,重點做好皖南山區、大別山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預報和防治工作,完成重點地質災害危險點避讓搬遷和工程治理任務,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地下水動態調查評價和監測。
(六)加強地質資料的開發利用。加快省地質資料館建設,儘快實現館藏重要地質資料數位化,面向社會公開提供地質資料目錄和公益性地質資料,運用新的理論分析研究地質資料,提高地質資料的開發利用水平。
三、進一步完善地質工作體制機制
(一)加強公益性地質工作。組建省級公益性地質工作管理機構,履行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基礎地質、礦產地質和環境地質調查管理職能。公益性地質工作項目要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優選項目承擔單位,提高效率和質量。支持省地質調查院積極爭取承擔國家公益性地質調查項目,充分發揮其作用。加強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預報和地質災害防治,省轄市和有關縣(市)應建立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完善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體系。省級財政要按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將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經常性支出等有關經費列為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切實保障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經費按實際工作量核定。
(二)建立礦產資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環機制。加大財政對礦產資源勘查的資金投入力度。建立省地質勘查基金,按照取之於礦、用之於礦的原則,省級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業權使用費和礦業權價款等收益,主要用於重要礦產資源的前期勘查工作。使用地質勘查基金查明的礦產資源,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外,一律採用市場方式出讓礦業權,所得收入省分成部分主要用於補充地質勘查基金,實現基金的滾動發展。地質勘查基金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國土資源廳另行制定。礦產資源補償費、礦業權價款、礦業權使用費市、縣財政分成部分,應主要用於本地區公益性地質工作和礦產資源勘查。允許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勘查支出按照有關規定據實列支,進入礦業開發成本。
(三)完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機制。大力培育礦業權市場,通過政策調控和改善市場環境,引導、帶動商業性礦產勘查投資,鼓勵企業、地勘單位和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培育壯大商業性勘查主體,確立企業在商業性礦產勘查中的主體地位。
(四)深化國有地勘單位改革。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地質勘查隊伍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按照企事分開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地勘單位改革。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的統一部署和有關規定,落實國有地勘單位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社會保障政策,落實住房改革所需經費,解決職工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欠賬問題。積極推進分離地勘單位辦社會職能的改革。各級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國有地勘單位的改革和發展,切實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措施。國有地勘單位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轉變機制,不斷提高競爭能力,促進自身加快發展。
(五)擴大地質領域對外開放。開闢國內外兩個市場,利用兩種資源,積極引進國內外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開展地勘工作,鼓勵國有地勘單位和有條件的企業到國外開展重要礦產資源的勘查開採,廣泛開展地質勘查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全面提高我省礦產資源勘查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四、不斷提升地質科技創新能力
積極推進地質科技進步,鼓勵和支持地勘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地質科學研究,加快成礦新理論、找礦新方法和勘查新技術的套用與創新,開展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深部隱伏礦床找礦技術等科技攻關,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在礦產資源勘查中廣泛套用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和遙感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快推進地質工作信息化。提高現有地質裝備利用效率,逐步提升地質裝備水平。地質科技創新,人才是關鍵。要穩定地質人才隊伍,逐步建立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勘查開採項目收益分配的新機制,不斷激發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重大地質勘查和科技攻關項目為依託,大力培養和引進科技領軍人才。省教育廳和高等院校要適時調整學科專業設定,積極培養地質類人才。支持地勘單位與高等院校採取多種方式開展職工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以滿足我省地質事業發展的需要。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將地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全省地質勘查規劃,統籌做好各項地質工作。省國土資源廳要認真履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職能,指導地勘單位的改革和發展,建立和完善與地勘單位、礦山企業的溝通聯繫機制,注重發揮中介組織、學會、協會的作用,積極為地勘行業提供信息服務。同時要加強地質勘查資質管理,規範地質勘查市場準入。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和完善國家和省政府出台的相關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地質工作。各地勘局和國有地勘單位,要充分發揮地質工作主力軍作用,主動面向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戰場,積極拓寬服務領域,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廣大地質工作者要繼承和發揚“以獻身地質事業為榮、以艱苦奮鬥為榮、以找礦立功為榮”的優良傳統,開拓創新,努力工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做出新的貢獻。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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