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水土保護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水土保護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3-05-28印發的,主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水土保持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水土保護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1993-05-2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12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3-05-28
【生效日期】1993-05-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水土保護工作的通知
(1993年5月28日皖政〔1993〕36號)
《國務院關於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國發[1993]5號)業已印發給你們,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水土保持工作的領導。水土資源是立國和人類生存之本,防治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水土資源,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我省是一個農業比重較大的省份,保持水土對穩定農業生產、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改善生態環境尤為重要。目前,全省尚有2.4萬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積急待治理,而且隨著人口增長和經濟成長,新的水土流失不斷發生,水土資源緊缺的形勢將更加嚴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從戰略高度認識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建立行政首長任期內的水土保持目標考核制,與實施“五八”造林綠化規劃緊密結合起來,層層簽訂責任狀。各級計畫、財政、水利、林業、農業、交通、能源、扶貧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門,應充實加強水土保持機構和力量,認真履行綜合治理、監督管理、監測和科研教育等職責。
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加強預防監督和管理。要堅持“預防為主,全面規劃,綜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強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針,廣泛深入地開展《水土保持法》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識。要儘快制定保護水土資源、預防水土流失的地方性法規、檔案,保障《水土保持法》的順利實施。建立健全預防監督管理體系和執法體系,依法做好全國管所和重點治理工作。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劃定重點預防保護區和重點治理區,嚴格控制新的水土流失,防患於未然。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報告制度,凡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新上生產建設和資源開發項目,必須先向水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水土保持方案,獲準後方可按基建程式履行審批手續,並承擔水土流失防治費用。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各級計畫部門在審批建設項目時要嚴格把關,對未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手續的不得審批立項。開展預防監督所需經費、按省財政廳、水利廳有關規定執行,在水土保持經費中劃出20%,列為預防監督專項資金。
三、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增加對水土保持的投入。繼續實行誰治理、誰經營、誰受益的政策,穩定和完善治理荒山、荒坡的承包責任制,調動各方面投入治理水土流失的積極性。要廣泛發動民眾,植樹種草。各級掌握的農水經費,應結合本地實地,安排一定的比例用於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任務較重的地方,比例可適當高一些。林業、扶貧、老區建設和以工代賑等方面的資金,應按照水土保持規劃,統一投向,配套使用。對已經發揮效益的大中型水庫、電站工程,按省政府有關規定已安排庫區返還經費的,應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庫區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利用銀行貸款和引進外資,開展水土保持。要改革投資機制,逐步建立水土保持發展基金,實行部分項目有償扶持,滾動使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抓好規劃,明確重點,堅持治理與開發相結合。在加強預防監督的同時,要搞好重點治理。對水土流失嚴重的貧困地區,各級水保部門要作為重點來抓,組織力量,精心規劃,分期實施。實踐證明,以小流域為單元,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農業措施並舉,是防治水土流失的一條成功之路。各地要把水土保持與經濟開發緊密結合起來,從單純防護性治理轉向開發性治理,堅持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一起抓,突出經濟效益,加快山區治窮致富步伐。通過水土保持措施,充分發揮山區水土資源優勢,大力發展林果業、飼養業,促進山區經濟高速高效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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