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是一份政府檔案,發布機構為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2004年5月11日
- 發布文號:皖發〔2004〕14號
- 類別:意見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2004年5月11日)
皖發〔2004〕14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16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在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具體內容
一、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人才觀,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
1.認真學習貫徹《決定》精神。《決定》全面總結了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人才工作的經驗,明確提出了人才工作的指導思想、根本任務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紀新階段人才工作的行動綱領。學習貫徹《決定》精神,推進我省人才工作,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充分發揮人才資源開發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決定性作用。牢固樹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觀念,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衡量人才的主要標準,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資歷、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選人才。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把促進人才健康成長和充分發揮人才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堅持把促進發展作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發點,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圍繞發展確定人才工作的目標任務,根據發展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用發展來檢驗人才工作的成效。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和最佳化環境,堅持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改革取向,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才工作機制,努力營造鼓勵人才幹事業、支持人才幹成事業、幫助人才幹好事業的社會環境。堅持分類指導,整體推進,緊緊抓住培養、吸引、用好人才三個關鍵環節,堅持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建設一起抓,著重培養造就大批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帶動整個人才隊伍建設。
2.充分認識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的重要意義。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是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保證。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人才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皖發〔2001〕1號)下發以來,我省人才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為推動全省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應當看到,我省人才總量不足,結構不合理,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和複合型人才短缺,吸納人才能力不強,用人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各級領導同志必須從戰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緊緊抓住機遇,積極應對挑戰,不斷把我省人才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3.我省人才工作的目標任務。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戰略步驟和“861”行動計畫,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使我省儘快由人口大省轉化為人才資源強省。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努力增加人才總量,調整人才結構,最佳化人才資源配置,促進人才合理分布,發揮人才隊伍的整體功能。把能力建設作為人才資源開發的主題,創新人才工作機制,最佳化人才工作環境,培養造就上千萬高素質勞動者、上百萬專門人才和一大批高層次人才,不斷開創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當其時的生動局面,為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執政能力建設,努力造就高素質的黨政人才隊伍
4.大力推進黨政幹部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鍊工作。把幹部教育培訓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大規模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格局。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理論素養,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堅定執政為民的政治立場。加強以提高創新能力為重點、以勝任本職工作為目標的知識更新培訓和相關能力培養。整合和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力量,提高幹部教育培訓資源的利用效率。認真貫徹落實幹部教育培訓規劃,5年內將所有黨政幹部培訓一遍,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5年內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每年選拔50名左右處級以上優秀年輕幹部到國外學習培訓。加大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基層和貧困地區任職、掛職工作力度,定期從省直單位和市縣選派幹部到經濟發達地區掛職。適應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需求,實施“縣(市、區)黨政‘一把手’培養行動”計畫。
5.進一步完善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和公務員錄用制度。深化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選任制,改進委任制,規範考任制,推行聘任制。注意選拔任用熟悉經濟管理、財政金融、外經外貿、法律、城市管理和信息科技知識的幹部,尤其要注重選拔任用既懂黨務工作又懂經濟工作的複合型黨政正職領導人才,選拔任用經過多個崗位鍛鍊、經歷和經驗比較豐富的領導人才。注意選拔到村任職的優秀選派幹部充實縣鄉領導班子。每年公開選拔一定數量的優秀博士、博士後到黨政機關工作。經公開選拔進入黨政機關的博士,可直接擔任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或領導職務,博士後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相應職務,職數已滿的可暫超職數配備。加大選拔任用優秀年輕幹部的力度,為優秀年輕幹部成長提供“快車道”。建設一支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市廳級和縣處級後備幹部隊伍。加大幹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力度,黨政機關中層幹部全面推行競爭上崗。逐步推行職務任期制,建立和完善正常退出機制,增強幹部隊伍活力。建立健全在不同地區、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統一培養調配使用幹部的工作機制。堅持並改進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每年公開招考一批優秀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到鄉鎮、街道工作。縣以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要優先從選調生和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人員中選拔。
6.建立黨政人才政績考核體系和考核評價標準。黨政人才的評價重在民眾認可。制定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黨政人才崗位職責規範,建立健全符合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政績考核體系和評價標準。進一步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制度。完善黨政幹部年度考核制度,堅持定期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把考核結果作為幹部使用的重要依據。
三、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進一步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7.實施“企業家培養工程”。依託高校和大型企業建設培訓基地,加快培養造就一批熟悉國際國內市場、具有參與國際競爭能力的優秀企業家。支持和鼓勵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到境內外高校、大型企業學習培訓。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庫。加強企業經營管理後備人才的培養,大膽使用青年經營管理人才。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經營者和民營企業家隊伍建設,制定和實施符合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需要的經營管理人才培訓規劃。積極鼓勵支持各類企業面向國內外公開選聘高級經營管理人才。
8.改革和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選拔任用工作。研究制定《安徽省省屬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以推進企業經營管理者市場化、職業化為重點,堅持市場配置、組織選拔和依法管理相結合,改革和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選拔任用方式。研究制定職業經理人資質認證標準和市場準入規則,逐步實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鼓勵經營管理人才向困難企業流動。貢獻突出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任職年限可適當放寬。
9.建立健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考核評價體系。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評價重在市場和出資人認可。積極開發和套用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考核測評技術。圍繞任期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突出對經營業績和綜合素質的考核,建立和完善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相結合、結果考核與過程考核相統一、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鈎的綜合考核制度。逐步推行以業績評價指標為重點,包括管理評價指標和個人評價指標“三位一體”的綜合考核方式。完善反映經營業績的財務指標和反映綜合管理能力、個人素質等非財務指標相結合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體系。
四、堅持培養與引進並重,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10.著力培養造就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堅持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並重,大力構築“安徽傑出人才工程”,重點培養造就一批與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起步階段重點任務相適應,在國內外有重要影響、在全國同行業處於領先位置的優秀人才群體。著眼中長期人才發展戰略的需要,實施“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工程”,每年重點資助100名35歲以下、獲碩士以上學位的優秀青年人才到國內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深造。
11.面向國內外大力招才引智。暢通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高校畢業生在我省擇業,可以先落戶,後找工作,人事檔案由其落戶所在地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管理,並提供2年的免費代理。積極採取團隊引進、核心人才帶動引進、高新技術項目開發引進等多種方式引進高層次人才。鼓勵國內外高層次人才採取柔性流動方式來我省兼職、諮詢、講學、研發或進行技術承包、技術合作、技術入股、興辦企業等。鼓勵用人單位以崗位聘用、項目聘用、任務聘用和人才租賃等靈活方式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智力。對通過柔性引進來我省創業或服務的高層次人才,發給“特聘工作證”,本人和配偶、子女享有當地居民的一切待遇。對外籍高層次人才,實行地方“綠卡”服務,保證來去方便。
12.加快人才發展和創業載體建設。加快合肥“中國科學城”建設,抓好安徽大學“211工程”和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專業及學位點建設,力爭到2007年,我省省屬院校博士學位授權點達到30個以上,省級以上重點學科設特聘教授和講席教授崗位100個以上。加快開發區、科技園區、工業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積極扶持民營科技企業做大做強。加大重點試驗室和博士後工作站(流動站)建設力度。鼓勵大型企業建立研究開發機構。制定更加切實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支持中國科技大學、合肥工業大學、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等中央在皖高校、科研機構的建設與發展。鼓勵和支持國內外著名大學、科研機構來我省設立分支機構。
13.進一步改革完善專業技術職稱制度。專業技術人才的評價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積極探索資格考試、考核和同行評議相結合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辦法,建立以業績為重點,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科學評價標準。以打破專業技術職務終身制為重點,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加快執業資格制度建設。強化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實行評聘分開。
五、高度重視教育培訓工作,大力培養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
14.加快建設現代國民教育和終身教育體系。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教育創新,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積極發展高中階段教育,進一步改革和發展成人教育,繼續發展高等教育。完善以縣級政府管理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完善各級財政合理分擔的義務教育投入體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辦學,鼓勵企業與省內外高等院校聯合辦學,大力推進中外合作辦學。積極開闢教育培訓新途徑,加快發展遠程教育,建立覆蓋全省的教育培訓信息網。繼續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學習型城市”、“學習型社區”活動,支持在職人員繼續學習。
15.著力培養經濟建設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充分發揮高等職業院校和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的培訓基地作用,大力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新技師培養計畫”,在3年內培養各類技師1萬名。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強化崗位培訓,廣泛開展技能競賽活動,促進崗位成才。完善技能人才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進技師考評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高級技工學校畢業生視為高職高專同等學歷,實行同等待遇政策。把高技能人才納入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範圍。
16.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按照“政府採購、社會培訓、按需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整合城鄉各類教育資源,把開發和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擺到更加突出位置。從2004年起,全省每年重點培養200名從事農業技術推廣的高級人才和一大批農村專業協會等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農村經紀人及農村致富帶頭人,紮實開展“雙培雙帶”活動。全省每年組織10萬名以上農村初高中畢業生參加“綠色證書”培訓,每年培訓20萬轉崗農民。認真落實鼓勵農業技術人員到一線從事推廣研究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進一步做好農民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鼓勵農民申報專業技術職務。
六、建立健全人才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17.進一步加強人才市場建設。加快安徽人才大市場及蕪馬銅等區域性人才聯合開發體建設,積極培育市縣人才市場和各類專業人才市場,發展農村人才市場。積極吸納社會資本投資人才市場建設和創辦人才中介服務組織。建立人才信息庫,完善人才信息網和人才市場信息發布制度,建立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資源信息共享平台。拓展人事代理範圍,積極開展素質測評、資格認證、能力培訓等中介服務,強化市場服務功能。加強人才市場監管,建立人才中介協會,逐步形成政府巨觀調控、市場主體充分競爭、行業協會嚴格自律、中介組織提供服務的運行格局。
18.推動人才流動和人才資源轉化。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才流動機制,進一步推動用人單位和人才兩個主體到位,形成用人單位通過市場自主擇人、人才進入市場自主擇業的人才配置機制。取消企事業單位人才流動的部門、行業、身份和所有制性質限制,除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允許各類人才合理流動。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在大中城市城區工作的中國小教師、醫護人員、農業技術人員,輪流到農村工作;鼓勵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才領辦、創辦企業,特別是到農村和貧困地區創業。
19.推進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體制改革。進一步理順政府人事部門與人才服務機構關係,實現管辦分離、政事分開,逐步做到公共人事服務業務與經營性人才服務業務分開。打破行政層級界限,倡導人才服務機構的聯合、重組、兼併,走“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的經營發展路子,逐步形成一批主業突出、綜合能力強的人才市場實業集團。
七、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最佳化人才工作環境
20.完善人才獎勵制度。建立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力量獎勵為補充的多元化人才獎勵機制。省委、省政府設立“安徽省突出貢獻人才獎”,重獎在各個領域貢獻突出的優秀人才。提高省政府特殊津貼標準,從2004年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同時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支持和鼓勵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對優秀人才給予多種形式的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大力支持用人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設立人才獎項。
21.完善人才引進優惠政策。對經公開選拔進入黨政機關工作的博士,提供一套免收租金的90平方米住房,工作滿5年後,可按有關政策以優惠價購買;或給予18萬元購房補貼,工作滿5年後,購房補貼形成的產權歸個人所有。事業單位引進緊缺急需的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才可暫超編進人,以後逐步納入編內管理。引進人才的專業技術職務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自主聘任。鼓勵企事業單位制定更為優惠的政策引進高層次人才。對來我省服務的海外留學人員,根據需要和本人意願安排相應工作並提供優惠政策。
22.加快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結合完善公務員制度,逐步建立綜合體現工作職責、能力、業績、年功等因素,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對國家機關特殊專門人才,實行特殊的工資、津貼政策。在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推行和完善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對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實行期權、股權激勵,探索增量利潤分成和技術入股制度。以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促進事業單位由固定用人向契約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改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範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酬、契約管理等環節。允許事業單位在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總額基礎上,實行多種分配形式,形成向重點崗位、優秀人才傾斜的分配激勵機制。提高科技人員享有科技成果轉讓收益的分配比例。研究制定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兼職兼薪的辦法。
23.建立健全人才服務和保障制度。政府人事部門設立“一站式”人才引進服務視窗,實行人才引進限時辦理制度。各相關部門要在工商登記、投資準入、稅費徵收、土地使用、金融支持、項目貼息等方面為人才創業提供優質服務。加大人才工作立法和執法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規體系,切實保障各類人才在科技研發、項目承包、技術服務等活動中的合法權益。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實行全程優質個性化服務。積極探索機關和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企業社會保障制度,完善各類人才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單位之間流動的社會保障關係轉移和接續辦法。進一步落實高級專家、學者的醫療待遇政策,建立高層次人才的補充保險制度和政府投保制度。鼓勵社會各界在醫療、購房、交通、文化娛樂、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給予高層次人才優惠待遇。
24.積極營造有利於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創業的環境。把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各類人才納入黨委政府人才工作範圍,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人才,做到在政治上一視同仁,在政府獎勵、職稱評定、專家評選、社會保障、人才落戶等政策上統一安排,在面向社會的資助、基金、培訓項目、人才信息庫等公共資源運用上平等開放,在改善創業環境和工作生活條件上積極提供服務。進一步加強對非公有制單位人才合法權益的保護。
25.建立多元化的人才開發投入機制。完善以政府投入為引導,用人單位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省財政預算中每年安排人才開發專項資金2000萬元,實行專戶管理,用於高層次人才引進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開發、獎勵工作,並隨著財力的增長逐步增加。市縣財政也要建立相應機制,加大對人才工作的投入。各類用人單位、經營性投資項目都要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人才培訓。鼓勵企事業單位將人才作為資本進行投資、開發和經營。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以多種形式投資人才資源開發,並依法享受相應權益。
八、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工作落實
26.全面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民眾的優勢,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人才隊伍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定期研究人才隊伍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堅持把人才工作納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工作目標責任制,定期進行考核。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舉,廣納群賢,要像抓招商引資一樣,抓招才引智工作。各地各部門都要直接掌握並聯繫一批高層次人才。
27.推進人才工作協調發展。各級黨委要按照管好用活的要求,針對各類人才的不同特點和成長規律,創新人才工作理論、體制和方法。加強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各類人才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揚拼搏奉獻、艱苦創業、團結協作和誠實守信精神,促進人才的全面發展。正確處理引進人才與現有人才的關係,在制定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時,要同步考慮現有人才的相關政策,充分調動現有人才的積極性,切實避免現有人才的流失、閒置和浪費。堅持用事業造就人才,用環境凝聚人才,用機制激勵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重視青年人才、婦女人才、少數民族人才和黨外人才的培養。注意發揮離退休人才的作用,切實把全社會人才的積極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
28.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各地要緊密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修訂完善加強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確保中央《決定》和省委省政府實施意見落到實處。省直部門要圍繞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的大局,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黨和政府有關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經驗,宣傳各類傑出人才的典型事跡,為人人競相成才和充分施展才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要切實發揮作用,共同推進我省人才工作。組織、宣傳、統戰、人事、教育、國有資產管理、發展與改革、農業、科技、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商務、外事、中小企業管理等部門,要認真制定配套細則,抓緊下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