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的意見

2012年6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2〕49號印發《關於大力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重點任務、政策措施、組織保障5部分。

重點任務是:引進和培育一批大型農產品出口龍頭企業;加強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加強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加大農產品出口品牌創建力度;大力開拓國際市場;加強農產品出口組織化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2〕49號
  • 成文時期:2012年6月27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2年6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大力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的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的意見
皖政辦〔2012〕4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擴大農業對外開放,提高農業統籌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能力,擴大農產品出口,增強農業國際競爭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大力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的重大意義
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是加快我省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抓手,也是帶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外向型農業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依託豐富的農產品資源,著力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農產品出口規模不斷擴大,出口品種不斷增多,出口渠道進一步拓寬,為全省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發展現代農業作出了積極貢獻。
但也必須認識到,目前全省農產品出口水平還較低,農產品出口集群和大型出口龍頭企業還不夠多,規模化、標準化優質安全農產品出口基地也較少,與農業大省的地位不相稱。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增加農產品出口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擴大農產品出口作為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點來抓,進一步提高我省農產品國際競爭力,推動農業轉型升級和現代農業發展。
二、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把提高農業對外開放水平作為基本方向,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作為根本任務,把謀求合作發展和互利共贏作為根本原則,圍繞促進農業轉型升級、跨越發展和農民增收目標,按照培育“大龍頭”、建設“大基地”、創建“大品牌”、做好“大服務”的發展思路,以引進和培育龍頭企業為抓手,以建設區域化、規模化和標準化農產品出口基地為基礎,以實施農產品安全區域化管理為保障,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努力打造一批國際知名品牌,提升農產品出口能力,實現農產品出口快速增長。
主要目標:
力爭到2015年,全省農產品及精深加工品年出口額突破30億美元,年出口額超1000萬美元龍頭企業達50家以上、超5000萬美元的達10家以上、超億美元的達1家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引進和培育一批大型農產品出口龍頭企業。
深入推進農業產業化招商引資,充分利用政府和龍頭企業兩種資源,著力最佳化投資環境,面向國際國內500強企業、境內外跨國採購商以及全國各行業前10強企業等,積極主動上門招商引資,鼓勵和支持省外企業在我省建立農產品出口生產基地、高端精深加工實體、物流配送或採購中心等,儘快形成一批能夠提升我省農產品出口能力的中堅力量。
由省農委牽頭,省有關部門參與,研究和制訂培育龍頭企業的發展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強化戰略舉措,培育和發展一批農產品出口5000萬美元的企業集群和超億元美元的企業航母。省里計畫從今年開始評定安徽省農產品出口龍頭企業50強,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認定一次,將在項目資金、基地建設、科研開發、生產加工、市場開拓、人才培訓、信息服務等方面給予企業重點支持。各市也要編制培育重點龍頭企業的發展規劃,實行“一企一策”、“一對一聯繫”制度,加強動態監測,做好跟蹤服務。
(二)加強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
圍繞糧油製品、果蔬製品、有機茶及茶食品、羽絨製品、絲製品、蜂產品、水產品、乾果炒貨、竹木製品、竹藤柳草製品、中藥材、雜交稻種等優勢出口產品,重點加強糧油、畜禽、蔬菜、水果、茶業、漁業、蠶繭、林木、中藥材、種子等出口基地建設。
建立穩定的農產品出口基地專項基金,持續支持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通過3-5年的努力,全省形成一批緊連國際市場的區域化、規模化、標準化和產業化的農產品出口集聚區和出口基地。
(三)加強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全面實施初級農產品安全區域化管理。以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發布的《初級農產品安全區域化管理體系要求》為出口農產品源頭監管的標準模式,以農產品生產基地所在縣行政管轄區域為基本範圍,開展出口農產品區域化管理體系建設,由省農委會同檢驗檢疫、商務、財政等部門組成專家組進行評定和驗收。
力爭到2015年,全省建成一批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重點出口農產品原料全部來自受控基地。
完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強化質量安全檢測,建立健全有效的農獸藥殘留監控體系和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農產品出口基地實施統防統治。加強農產品出口基地備案工作,鼓勵和支持農業企業和合作社建立農產品種養履歷和質量可追溯體系,不斷促進提高備案基地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保證能力。完善質量安全屬地管理機制,各市、縣(市、區)、鄉(鎮)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對相關產品質量安全負總責,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監管網路,做到監管工作全覆蓋、無盲點。
(四)加大農產品出口品牌創建力度。
鼓勵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開展自主研發,支持開發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品,提高核心競爭力。積極支持出口農產品在境外主銷市場進行商標的國際註冊、衛生註冊,獲得地理標誌保護和原產地證書,取得產品質量專項認證,打造國際知名品牌,提高農產品出口核心競爭力。
積極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優先培育一批國內外知名度較高的品牌,積極爭創中國馳名商標,提高出口農產品質量水平和產品附加值。
(五)大力開拓國際市場。
努力拓寬農產品外銷渠道。
結合我省農產品出口的實際情況,建立以全球化為目標的出口市場體系,在鞏固和深度開拓歐美、日韓市場的同時,不斷開拓中東歐、西亞、非洲、南美等市場。以北京、合肥和上海“三大農產品交易會”為對接平台,積極開拓國際農產品市場。鼓勵和組織龍頭企業參加國內區域性國際農業展會、境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國際農業展會和貿易洽談會等,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參展(會)企業一定的資金補助。
切實提高農產品出口通關便利化水平。
擴大海關分類管理政策宣傳,加大申請受理和審批力度,努力促使更多企業成為A類和AA類企業。鼓勵和支持企業使用便捷通關模式,降低通關成本,加快通關速度。開通農產品出口通關“綠色通道”,簡化通關手續,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農產品種植、出口加工項目和企業進口設備,農業科研院所進口科研設備、技術和材料,以及符合政策的種畜、種苗進口,加快相關項目備案審批速度。鼓勵和支持農產品出口企業申報自用型保稅倉庫。
積極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
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龍頭企業在境外建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物流基地。省“走出去”專項資金對農業“走出去”項目的前期費用、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支持。
(六)加強農產品出口組織化建設。
農業產業專業協會要實現6個統一,即:統一供應農業生產投入品,統一技術規程和技術標準,統一組織生產並開展產品質量監督,統一品牌或品種,統一收購貯運,統一進入市場。扶持建立各類農業產業專業協會,發揮專業協會的管理、服務、監督等作用,保護企業在國際貿易中的權益,提高農產品出口組織化程度。
開展創建省級農產品出口示範協會活動,對符合扶持條件的協會給予適當補貼。各市政府也要積極制定優惠政策,強化指導,促進規範,支持農業產業專業協會發展。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逐步改進出口檢驗檢疫方式。改善設施條件,增加出口農產品檢測點。實行分類管理,逐步從對產品的檢驗監管向企業管理體系的監管轉移,由主要依靠每批檢驗向加強基地監管轉變,縮短檢測時間,減少檢查批次,降低檢測收費標準,減輕企業出口成本。
不斷完善出口政策性保險制度。探索出口信用保險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風險防範機制,擴大農產品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範圍,有效提高企業投保比率。
切實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認真落實農產品出口退(免)稅政策,科學分配和調整出口退稅計畫,優先滿足農產品出口退(免)稅的要求。不斷最佳化農產品出口退稅率結構,鼓勵企業出口深加工農產品,積極引導農產品出口結構調整。用足用好稅收減免政策,加快出口報關單證簽退速度,方便農產品出口企業辦理出口退稅。對農產品出口生產企業進口生產加工檢測檢驗設備及企業自用的通用設備,在關稅減免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
建立健全出口保護機制。建立大宗農產品貿易預警機制、農業貿易糾紛快速反應機制,提高貿易爭端應對和處置能力。積極探索設立農產品出口反傾銷訴訟基金、境外投資保險制度、境外投資監管及法律援助等制度,加大對出口農產品企業的風險防範服務力度和承保支持力度,為我省境外投資發展保駕護航。
(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省政府已設立外貿促進政策資金,支持農產品國(境)外促銷、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大型農產品出口龍頭企業貸款貼息、農產品出口企業“兩反一保”(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扶持、新建農產品出口企業獎勵和農產品檢驗檢疫費補助等。
省有關部門也要按照“目標一致、集中投入、合力建設、渠道不變”的原則,整合各項涉農扶持資金,共同研究、集中扶持能夠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項目建設。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和優勢項目爭取銀行貸款,銀企對接活動要優先推薦,滿足建設資金需求,提升發展實力。金融機構也要積極擴大對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的貸款投放,充分運用信用證、保函、押匯等多種金融工具,支持出口企業引進國外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擴大農產品出口,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
充分激活民間資本投資,引導民間資金進入融資性擔保機構,拓寬農產品出口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和推動信用擔保機構對大型農產品出口企業實施信用擔保。
加大農產品出口企業上市培育力度,在全省篩選一批重點龍頭企業作為上市後備企業,扶持並幫助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五、組織保障
(一)建立組織協調和聯動機制。
建立由省農委牽頭,省相關部門參加的促進農產品出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交流情況,通報信息,研究解決農產品出口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建立重點企業聯繫制度,篩選確定一批出口規模較大、市場前景較好、發展潛力較強的農產品出口企業,實行對口聯繫,主動提供優質服務,推動農產品出口企業加快發展步伐。
(二)建立領導推進工作落實機制。
各級政府要把農產品出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轉變政府職能,改進服務方式,制定和落實支持農產品出口的政策措施,細化工作目標,分解目標任務,明確領導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落實各項扶持政策,根據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新政策和新舉措。省政府把農產品出口工作作為每年對各市政府工作績效考評的一項重要內容,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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