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令是日本明治政府關於各級各類學校法規的總稱。1886 年頒布。包括 1886 年 3 月的《帝國大學令》和 1886 年 4 月的《國小校令》、《中學校令》、《師範學校令》、《諸學校通則》等。日本內閣文部大臣森有禮起草, 經內閣審定,上奏明治天皇批准,以敕令形式頒布。從國家主義的立場出發, 建立學校教育體系。一方面將國小、中學分為尋常國小(四年制)和高等國小(四年制)、尋常中學(五年制)和高級中學(二年制),並在中學校之上建立帝國大學;另一方面建立師範教育體系,將師範學校分為尋常師範學校和高等師範學校,以加強中國小師資的培養,提高師範教育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