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

根據提議,就業子女每月拿出工資的3%,存入父母的養老保險金賬戶,所有權歸父母,可在其退休時隨時取用。這一制度被稱為“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
  • 制定日期:兩會期間
  • 特點:我國養老模式的有益探索和嘗試
  • 性質:制度
基本簡介,提案建議,必要性,引發爭議,

基本簡介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陝西步長集團總裁趙超提議,就業子女每月拿出工資的3%,存入父母的養老保險金賬戶,所有權歸父母,可在其退休時隨時取用。這一制度被稱為“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

提案建議

就業子女每月拿出工資的3%,存入父母的養老保險金賬戶,可在其退休時隨時取用。如果這一制度能夠實施,全國每年可籌集到的資金將超過2000億元。就業子女每月拿出工資的3%,存入父母的養老保險金賬戶,所有權歸父母,可在其退休時隨時取用。這是全國人大代表、陝西步長集團總裁趙超提倡設立的“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
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
趙超代表說,目前中國正逐步進入老齡化社會,隨著離退休老人的不斷增加,企事業單位的養老負擔越來越重。一些養老費用開支過大的企業,只能降低在職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影響了其生產積極性。還有一些企業因無力按時足額支付退休金,使退休職工的生活失去保障,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在中國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中,子女如果不能定時供給父母養老金,父母往往不會主動討要,常常造成“薄養厚葬”的怪現象。趙超說,建立“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將使子女養老實現規範化、貨幣化、社會化,從而形成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相結合的新模式,子女為父母的養老儲蓄,將不再是一個傳統的家庭養老問題,而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社會養老問題。
同時,趙超認為,子女利用50歲以前的黃金工作期,每月存入一筆錢,會大大減輕因養老而帶來的經濟壓力,有效緩解養老負擔。此外,如果這一制度能夠實施,全國每年可籌集到的資金將超過2000億元,因此可以考慮將子女養老保險金由社會保障機構統一調劑使用,用來保障因子女經濟條件限制沒有建立子女養老金賬戶老人的基本生活
“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超過1.26億人,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而我省60歲以上人口已超過365萬,也進入老齡化社會。中國老年人中,大約有98%的老人依靠家庭提供生活照料。”趙超說,我國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但長期以來,子女贍養父母只有法律大原則,缺少定量化和操作化的措施。設立“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正是試圖把贍養老人定量化、可操作化、規範化、社會化、貨幣化,也可以避免以往的“薄養厚葬”。
按照趙超的建議,可利用現有銀行系統建立“父母養老社會保險金專用賬戶”,銀行在就業子女的月工資中扣出3%,計入“父母養老社會保險金專用賬戶”(3%的數額由子女單位算出後報送銀行)。“建議‘父母養老社會保險金’用一年時間選擇幾個城市試點,最後用兩年時間在全國全面鋪開。”趙超建議,在條件成熟後,“子女養老保險金制度”應上升為法律。“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新創‘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比採取其他方式籌集養老金推廣更易,在父母尚未退休還不需要取出時,這筆成千上萬子女匯集起來的資金,可由政府統一調劑救急,專款專用於解決社會保障中的養老難題。”西安市社科院研究員張永春這樣評價“父母養老社會保險金”。“給父母每個月才交3%?太少了,至少應該交10%才行。”市民王鵬飛表示,按照一般情況下子女每月收入1500元計算,每個月至少應該給父母150塊錢。

必要性

該制度簡單易行,是對我國養老模式家庭養老社會養老過渡過程中的有益探索和嘗試。目前,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家庭養老的模式還占支配地位。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觀念的變遷,這種養老模式逐漸式微,其保障作用也越來越低。可以說,“養兒不防老”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現象。與之相關的另一方面,中國的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備,國家還沒有足夠的財力把所有的老人納入社會保障範圍。在這種背景下,讓子女拿出收入的一小部分(每月工資的3%)作為養老費用,在沒有增加自己負擔的同時,對彌補政府養老金不足、解決父母生活無保障問題具有十分明顯的功效。特別是在農村地區,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勞動能力的喪失,再加上沒有社保老人幾乎沒有任何收入來源,只能靠子女的接濟。一旦子女拒絕接濟,老人們的生活頃刻就會陷入困境。因此,預先強制子女為父母留“養老費”的辦法,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健全的條件下,客觀上就扮演了“過渡人”的角色。
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
子女為父母預先交納社會養老保險金,也使“孝”這一傳統文化因子以制度形式得以延續和發展。孝順父母既是子女應該履行的道德義務,也是法律義務。但是由於傳統習俗的影響以及相關法律的空白,當下“孝”這一傳統美德卻在有些地方發生了變異,一些子女把贍養父母看成負擔,拒絕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當前在廣大農村地區,很多父母仍然把為兒子娶媳婦當成自己的義務,為了讓孩子成家,他們甚至捨得把一輩子的血汗錢都花光。但一些成家後的子女忘了“飲水思源”,不懂得感恩,反而以為這一切都是父母應該做的,也是他們應該得的。如果以制度的形式,強制子女為父母預先繳納養老金,既是對當前子女和父母權利義務關係失范的約束,從而實現權利義務的對等,又是對盡孝方式的創新,從而使傳統文化中的“孝”這一因子在現代社會的土壤中發芽、生根。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如果得以出台,也會促使人們對“孝”進行重新認識,從而使傳統文化得以發揚光大。即使我國將來完全實現了社會養老,仍可保留這一模式
現階段,中國正在邁進老齡化社會。但是中國工業化、城鎮化還遠未完成,農村人口還占大多數。老年人問題已經不再局限於某個家庭或者某個地區,而變成了一個帶有普遍性的社會問題。在我國深入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大力保障民生之際,“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的提出,對廣大亟需養老保障的老人而言,無疑是個好訊息。

引發爭議

正方觀點:用制度保障“養兒防老”更見成效
孫斌(銀行職員):我認為,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是一個不錯的點子。子女把每月工資的3%存入父母的養老保險金賬戶,對於子女來說,這筆錢數目小,對他們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但對於父母,這筆錢不斷累積,到他們退休時,能拿到一筆不小的錢,有助提高他們晚年的生活質量。
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對於現代社會保障制度來說,也是一種很好的補充。俗話說養兒防老,老人的養老問題,不僅僅是國家、社會要去應對的問題,同時也是子女們應盡的義務。可以說,這種養老方式將子女贍養老人變成了一種硬性的義務,對於社會上個別不重視親情的人能起到一種有效的約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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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常聽說“啃老族”。這些人花錢大手大腳,自己賺的錢不夠用,還要吃父母的、用父母的,父母將來怎么能指望他們。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可以強迫他們存下贍養父母的錢,保障他們的父母年老時的生活
周虎(外貿業務員):從傳統觀念角度講,養兒為防老;從現代社會現狀來看,社會保障制度需要不斷完善。可以說,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既很好地沿襲了傳統觀念,又結合了我國目前的國情,是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種創新。如今,我國正步入老齡化社會,國家面臨著巨大的養老壓力。如果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能夠實行,這將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國家的負擔,保證社會發展的步伐。應該說,推動國家更好更快地發展,匹夫有責,更何況這3%的工資對於我們的影響並不算太大。從另一個角度講,國家發展快,經濟形勢好,老百姓的口袋就會越來越鼓,最終得到好處的還是這片土地上的國民,這是一個良性循環。
孫長富(退休教師):我認為,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這個提議非常好。一方面,社會需要子女的付出來減輕國家養老負擔;另一方面,這對於提供保險金的子女來講也是一種很好的金錢積累方式,能長期受益。雖說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子女的父母是第一受益人,但說到底,父母的還不都是子女的!父母年老了,有保險金作保障,能免去做兒女不必要的擔心,需要兒女付出的會相對少些。而且,如果父母的錢有剩餘,最後還不都是給自己的子女。所以,說到底,這筆保險金到最後還是子女的。另外,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能使子女們通過“按月扣除”的方法直接把錢“交”給父母,不必等到逢年過節孝敬。而這,也可以讓逢年過節的孝敬成為父母的真正實惠。
反方觀點:聽上去很美的“保險金制度”
王燕(企業職工):贍養老人是子女必須履行的義務,是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文化傳統。按照每月拿出工資的3%存入父母養老保險金賬戶這一原則,子女賺得越多,需要為老人存的錢就越多。相反,對於收入較低的人來說,他們的生活本來就貧困,再加上這樣一筆支出,負擔就會更重。況且,子女的收入有一部分肯定是用於父母的養老問題上,而且這個數目不一定比存入養老保險金賬戶的錢少。如此看來,設立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就是多此一舉。想孝敬父母,還不如直接給父母錢,省得麻煩。同時,我們應該清醒地看到,對於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而言,子女越多,那老人日後的養老賬戶中的保險金就越多,很有可能有人會因為過分考慮自己的養老問題而盲目超生,從而帶來計生等方面的連鎖反應。如此看來,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舉措聽上去很美,卻不值得提倡。
何雲濤(銷售人員):以前,人們都崇尚“養兒防老”,現在,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養老意識的轉變,人們傳統的養老觀念也在悄然變化著,多子不一定多福、養兒不一定能養老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的確如此,老人如若遇到子女不孝,養老無望不說,還得平白無故受氣,影響身心健康。因此,相較於給老人定期存錢,不少子女、老人更加青睞商業養老保險。況且,一個制度的制定、實施和推行,必須建立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必須符合廣大民眾的意願。其實,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個家庭的情況,子女數量、條件等情況都不相同,關於老人的養老問題也應該區別對待,僅靠“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陳坤(退休老人):養老啊,我認為還是得靠國家的政策。指望子女,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大家都知道,雖然尊老是傳統美德,但是因子女不贍養老人而對簿公堂的事件時有發生,結果弄得家人的關係很僵。我認為雖然子女有養老的義務,但是他們也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生活,像房貸、子女上學、醫療等問題帶來的壓力也不小。作為父母,能理解就儘量理解吧,不應該過分指望著子女來撫養。另外,現在政府對於我們這些老人的養老保險也不錯。我始終這樣認為,如果子女有心,不管他們有沒有錢都會想到我們這些老人,如果沒有,用再多的制度強迫他們也沒有用。養老問題,關鍵還是得靠國家的各項政策,僅靠家庭或個人的力量根本就不能改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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