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養老

家庭養老

家庭養老是一種環環相扣的反饋模式。在經濟供養上,家庭養老是代際之間的經濟轉移,以家庭為載體,自然實現保障功能,自然完成保障過程。

父母養育兒女,兒女贍養父母,這種下一代對上一代予以反饋的模式在每兩代之間的取予是是互惠均衡的,在家庭單位內形成一個天然的養老基金的繳納、積累、增值以及給付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庭養老
  • 類別:環環相扣的反饋模式
  • 屬於:代際之間的經濟轉移
  • 載體:家庭
傳統定義,傳統地位,功能分析,養老優勢,存在問題,完善對策,國外家庭養老,

傳統定義

費孝通教授早年在談到家庭的概念和實體的時候,顯然強調了夫婦關係(婚姻關係)和親子關係(血緣關係)的雙合。而家庭養老,概括地說,是“在家養老”和“子女養老”的相結合。在中國,家庭養老通常被解讀為由子女供養,並且更多的是指來自兒子的贍養。中國憲法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這是對東方反哺模式的法律解說。歸根究底,養老的實質是由誰來提供養老資源,這是區分養老方式最重要的標準,同時也可以看出,家庭養老是相對應於社會養老來說的。因此,從實質上來說,家庭養老是指由家庭成員提供養老資源的養老方式和養老制度。
養老基金養老基金

傳統地位

中國一直以儒家思想為主導,長期以來形成了“家庭養老”的傳統模式,贍養老年人已成為國人責無旁貸的責任,“養兒防老”、“父母在,不遠遊”、“百行孝為先”等都是孝道倫理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反映。父母養育了子女,子女就必須贍養老年的父母,否則,將受到道德輿論的譴責,這就是費孝通教授1983年提出的中國養老的“反饋模式”。這種以孝文化為傳統的贍養方式,兩千多年來一直由家庭單位直接承擔,早已根深蒂固於國人的思維之中。

功能分析

“養兒防老”,是中國傳統養老方式的基本特徵,傳統家庭一般通過生養子女來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用現代社會保障的觀點來看,生育和撫養子女的花費,可以被看成是正值勞動年齡的父母為將來養老而繳納的保障基金。這筆基金隨著子女年齡的增長在逐年繳納和積累,在子女的逐步成長中得以保值和增值。當父母老年喪生勞動能力時,當子女成年進入勞動年齡時,原先所繳納的養老保障金就開始給付了,直至父母去世。從傳統家庭的角度看,這種養老基金的繳納、積累、增值以及給付,是一個十分自然的“天經地義”的過程,是一個銜接得十分平滑的過程,似乎找不到過渡的節點或環節。總之,在中國傳統家庭中,老年人的生老病死風險全由家庭提供保障;家庭保障的費用支出全部由家庭承擔,保障基金的積累增值、代際之間的轉移支付等等過程,一應在家庭中完成。

養老優勢

1、家庭養老促進代際交流,給予老年人精神歸屬感。家庭與老年人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對於中國老年人,尤其如此。家庭是老年人畢生精力和努力的結晶,保留了老年人整個生命歷程的印記,使老年人感到安全和對親情需求的滿足,滿足老年人“葉落歸根”的心理。費孝通教授講過:“家,強調了父母和子女之間的相互依存。它給那些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人以生活的保障。它也有利於保證社會的延續和家庭成員之間的合作。”但是,“在父母和孩子之間並不計較經濟貢獻上的平等問題”。可見,老年人更多的是從子女身上獲取那種情感慰藉,“兒女孝順,含飴弄孫”是中國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最高理想和最大精神寄託。
2、家庭養老降低社會成本。與社會養老相比,家庭養老是把這個社會的養老負擔轉化為子女的負擔,一旦政府的社會保障職能不能兌現,可以規避社會養老在基金管理方面的風險,同時也不存在服務和交易費用支出問題。
3、家庭養老是中國傳統道德強大內在力的必然結果,中國人提倡尊老愛幼,在全社會形成養老尊老的風氣,自古以來被認為是子女一種理所當然、責無旁貸的義務。

存在問題

在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過程中,子女數量少了,子女不在身邊了,子女事業的壓力大了,子女還要照顧自己的子女了,子女也不再把贍養父母作為最高的人生價值了……所有這些變化都使以子女為核心的家庭傳統養老功能面臨著衝擊和弱化。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獨居老年人問題、留守老年人問題、空巢老年人問題、高齡老年人問題等都在不同程度上與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有一定的關係。養老成了家庭不能承受之重。
1、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
根據聯合國公布的老齡化社會標準,2000年的人口普查數據就顯示中國已經步入了老齡化社會。據預測,從2020年開始,中國將步入老齡化嚴重階段;2050年,中國將步入超高老齡化國家行列。然而,與其他老齡化問題嚴重的已開發國家相比,中國的老齡化面臨更為艱難的問題。中國經濟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均GDP仍然處於較低水平,不足已開發國家的20%,這種被稱為“未富先老”的狀況是社會的隱憂。
有統計顯示,2008年末,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有1.6億,占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居世界首位,並且繼續以年均3.2%的速度遞增。80歲以上高齡老年人已達到1805萬,並以年均100萬以上的速度增加。2009年,中國已經入人口老齡化社會10年,這十年老年人口以每年311萬的速度增長,中國老齡化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未來十年,80歲以上高齡老年人將以5%的速度迅速增加。預計到2050年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老年人口將達4.37億,約占總人口30%。
由此看出,中國老年人口呈現以下特點:
(1)老年人口基數大;
(2)老年人口增長速度快;
(3)高齡化趨勢明顯。
2、子女數量減少,家庭養老負擔加重。
生育率下降、人均壽命延長直接導致家庭供養資源減少,子女養老的人均負擔成倍增長。如今,中國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已經開始進入老年。“421”家庭模式作為中國今後幾十年的主流家庭模式,是一個風險型的家庭架構,對養老而言更是如此。獨生子女的現實不僅使父母早早步入空巢的階段,更長的經歷空巢期,同時也將他們置於一種更加脆弱的家庭養老的基礎之上,無論是經濟來源、生活照料、特別是親子交往、精神慰藉,他們能從這唯一的孩子身上得到的都是非常有限的。可以說獨生子女政策的實施,一個重要的影響就是最大限度的削弱了傳統社會“家文化”的基礎,使得眾多家庭養老的對應措施黯然失色,長期以來中國社會中建立在多子女基礎之上的養老實踐或許在許多重要的方面不能為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問題提供經驗。
3、傳統養老觀念受到各種不良價值觀念衝擊。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社會發生了重大變革,對公民的個體價值給予了多方面的承認,並從道義上肯定了追求個人幸福的合理性,個體價值的確立動搖了傳統家庭倫理的基礎。中國的交通、通訊越來越發達,信息渠道越來越廣,人們,特別是年輕人,在更多、更深入了解外面世界的同時,其觀念、生活方式也不斷在自覺、不自覺中發生變化,在追求現代生活方式過程中,產生了對小家庭的偏好和對大家庭的淡漠,他們轉變了養老觀念,開始走出“養兒防老”的圈子,加之受效益主義、拜金主義、個體主義、消費主義等不良價值觀念的影響,人們的家庭責任觀念、家庭義務觀念等都在不斷更新、蛻變,有些人拒絕承擔贍養老年人的義務,甚至虐待、遺棄老年人。另一方面,在現代社會中,由於社會分工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老年人在經濟資源、文化資源等方面均處於較低的地位,再加上行動不便、體弱多病等因素的影響,漸漸地,幾世同堂的家庭就少了其應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所有這一切都導致了當代中國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
4、農村家庭養老壓力大。
農村老年人口占全國的75%,是中國老年人的主體。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調查顯示,當前農村老齡化程度比城鎮高1.24個百分點,預計這種狀況將持續到2040年。可見,與城市相比,農村的養老壓力更大。
與此同時,農村養老還面臨著城市化、家庭結構小型化、計畫生育和人口價值觀念改變等帶來的一系列挑戰。農村人口的大量外出導致贍養脫離,養兒難以防老,這是農村幾千萬留守空巢老年人面臨的普遍難題。從今後發展看,隨著農村人口生育率的下降,農村老年人老難所養問題將更加突出。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調查顯示,全國城市地區有近一半的老年人沒有子女相伴,而農村“空巢”老年人的比重也占到四成左右。如果考慮農村大量勞動力外出打工因素,農村“空巢”化更加嚴重。

完善對策

中國對家庭養老的研究始於上世紀20年代。80年代之後,隨著中國城鄉社會現代化進程的加速和向市場經濟的轉型,學界對家庭養老也有不小的爭論,一種觀點認為,家庭養老只是適應落後生產方式的一種對老年人的保障制度,社會保險、退休金制度、商業保險等“現代養老體系”才是適應現代企業制度和社會發展的養老制度,並進而認為從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過渡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另一種觀點認為,家庭養老在中國具有悠久的歷史傳統,因為“孝道”是中國文化中規範親子關係的最根本的價值觀,所以建立在“孝道”文化基礎上的家庭養老應該繼續發揮作用並表現出它的生命力。他們希望中國保持家庭養老的傳統。
家庭養老在新形勢下的脆弱性顯示出其歷史的局限性,現代化進程將大大提高社會養老的能力,但是,在一個開發中國家實現全面的社會養老絕非能在短期內奏效,家庭養老難以被社會養老完全取代。農村落後的經濟條件制約社會養老的發展,社會福利服務事業基礎差,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將決定實現以社會養老為主體的養老體制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1、提倡居家養老社區養老
單純的家庭養老或單純的社會養老在現階段都遇到了挑戰。以家庭養老為主、社區養老為輔,這將是中國養老方式的合理取向。而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作為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相結合的養老模式,適應了現今中國的養老局面。
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綜合利用了各種養老資源,一方面,通過社會化,把老年人養老的成本通過社會——個人保險的形式由社會、個人共擔,可減少國家的財政壓力和單個家庭承擔養老成本的負擔。另一方面,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生活,既符合中國的傳統文化,又可以解決老年人精神上的空虛寂寞,從而最大程度地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
2、關注精神贍養
精神贍養問題直接影響著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以及家庭的代際關係。一首《常回家看看》紅遍大江南北,就是因為它唱出了經濟快速發展、社會快速變動背景下,億萬中國父母和兒女的共同心聲。在中國這個親情濃厚的國家,來自子女的感情慰藉,是老年人最為看重的東西。家庭成員所提供的精神贍養,是養老的重要組成部分。
3、“孝”的觀念和實踐。
“孝”是傳統社會中家庭養老的道德基礎。但現今社會,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子女不孝敬父母,甚至虐待、遺棄老年人的現象多有披露。所以,應當關注對中國傳統“孝文化”的宣揚和光大,樹立優秀的倫理道德觀,以利於給老年人營造一個良好的經濟生活環境和溫馨祥和的精神樂園。
4、提倡農村自我養老。
廣大農村,由於家庭規模逐步萎縮,子女數量持續下降,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入城市,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動態速度也在加快。由於農村老年人數量極大,農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權,因此從主體來說,農村養老應以家庭為主,社會為輔,提倡老年人自養,樹立自我養老意識。
總而言之,家庭養老有其存在的客觀必要性:它是我國基本國情的需要;是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需要;是老年人自身的需要。 家庭養老有其存在的現實可行性:中國人的倫理道德觀念為家庭養老提供了思想基礎;政府的支持和鼓勵為家庭養老提供了良好的客觀環境。

國外家庭養老

隨著全球人口老齡化的發展,重視家庭養老的重要性,對家庭養老給予政策支持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共識。
在受儒家文化影響較深的東亞地區,特別是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已形成一系列較成熟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英、美等西方國家也逐步認識到家庭在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中的重要作用,並通過專項立法、輿論引導、服務提供等多方面加強對家庭養老的支持力度。
韓國:家庭照顧第一
韓國強調儒家文化價值觀,堅持“家庭照顧第一,公共照顧第二”的養老政策。因此,韓國製定了較為細緻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家庭養老。
對於贍養老人五年以上的三代同堂家庭,在繼承遺產時給予稅收額90%的減免;每贍養一個老人即可扣除3000萬韓元的遺產稅;對於需要贍養60歲(女55歲)以上直系親屬的納稅人,每年可扣除48萬韓元的所得稅;對於子女和父母各自擁有住房,又選擇在一起生活者,可以免除一方出租或出售住房的所得稅;本人或其配偶與直系親屬老人共同生活兩年以上者,可以獲得政府優惠貸款,用來購置、改造、新建住房。
日本:老人與子女家庭同居養老
日本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也非常重視家庭的作用,強調國民的自立。
對於需要護理的老年人,一般都以家庭和親戚的護理為前提,公共福利服務和市場化服務僅是補充。在與社會保障相關的法律中,許多內容都把家庭和家庭贍養關係作為前提條件,如《老年人福利法》《老年人保健法》等。因此,日本老人與子女同居的比率非常高,他們主要與長子家庭同居養老。
政府對同居型家庭養老方式採取支持和鼓勵的態度:如果子女照顧70歲以上低收入老人,可以享受減稅;如果照顧老人的子女要修建房子,使老人有自己的活動空間,可以得到貸款;如果臥床老人需要特殊設備,政府予以提供;提倡三代同堂,引導子女盡贍養義務,發展完善“養老護理在宅服務”,為護理老人的家庭成員提供修整時空,以使家庭養老得以順利進行。
新加坡:拒贍養老人或領刑
新加坡政府將儒家的“忠孝仁愛禮義廉恥”作為“治國之綱”,認為“孝道”是倫理道德的起點,可以穩固家庭、鞏固國家。
他們在制定贍養法律時,強化了家庭成員的贍養責任。1994年制定了《贍養父母法》,依照該法,凡拒絕贍養和資助貧困年邁父母者,其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訴。如被告子女確實未盡贍養義務,法院將判決對其進行罰款或判處一年有期徒刑。1996年6月,該國又設立了贍養父母仲裁法庭,仲裁庭由律師、社會工作者和公民組成,地方法官擔任主審,對於調解不成的贍養案件,由仲裁法庭開庭審理並進行裁決。
同時,政府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子女與父母一同居住。建屋局在分配政府組屋時,對三代同堂家庭給予價格優惠和優先安排,同時規定單身青年不可租賃或購買組屋,除非願意與父母同住,則可優先照顧;如果有子女願意與喪偶父親或母親一起居住,則對父母遺留房屋可以給予遺產稅減免優待。
此外,為提高子女贍養老人的積極性、減輕其家庭負擔,政府還推出了一系列津貼計畫。自1993年以來,政府推出的12個“公積金填補計畫”中,有4個是專門的“敬老保健金計畫”。
英國和美國:以完備制度支持照料老人
英國——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照料者(認可和服務)法案》,此後又陸續出台了《照料者(平等機會)法案》《工作與家庭法案》等,對家庭照料者給予政策支持:經濟方面的支持,主要是提供照料者津貼、稅收減免、陪同老人出行時的交通娛樂等方面的優惠;社會服務方面支持,照料者可以獲得託管照料、家務幫助、心理輔導、照料者互助等支持性服務;就業和社會參與等方面支持,如根據家庭照料者的時間開設特別課程、進行遠程教育或給予學費減免,另外在就業、假期等方面也可以獲得特殊支持。
美國——2000年通過的《美國老年法》第Ⅲ—E修正議案——全國照料者支持項目,將為60歲以上老人提供家庭照料的成年人作為受益人,明確為其提供信息服務、支持性服務、個人諮詢服務、支持小組和培訓服務、喘息照料以及補充性服務等項目,並可以提供住房、交通、法律和金融等多方面的照顧和優惠。
美國還成立了許多專門保障家庭照料者權益的社會組織,如美國家庭照料者協會,在提高照料者自我照料和提升健康意識、解決照料者實際困難等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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