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子養老

獨子養老

獨子養老是指雙親家庭只有一個獨生子女,當雙親家庭進入老年時代,依靠獨生子女敬孝義務養老的方式和方法。 未來20年,我國將出現大量人口步入老年,解決養老問題日趨緊迫,獨生養老是社會中雙親依靠獨生子女孝敬義務養老的方式和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子養老
  • 詞條屬性:社會現象描述
概述,概念和定義,社會的共識,養老的方式,專家觀點,現狀與困局,

概述

未來20年,我國將出現大量人口步入老年,解決養老問題日趨緊迫,獨生養老是社會中雙親依靠獨生子女孝敬義務養老的方式和方法。
獨子養老獨子養老

概念和定義

獨子養老是指雙親家庭只有一個獨生子女,當雙親家庭進入老年時代,依靠獨生子女敬孝義務養老的方式和方法。
獨生養老獨生養老

社會的共識

獨子養老揭示了一個不容迴避的現實:面對正在迅速變老。未來20年內,我國將有大量的人步入老年。”有關人士認為,由於目前我國的養老,基本上仍然以子女贍養為主,這也意味著絕大部分的負擔,將會由這些老人的獨生子女承受。
獨生養老的困境獨生養老的困境
針對獨子養老的困境,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是目前的社會共識。

養老的方式

我國當前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需堅持社會養老與家庭養老相結合,充分發揮二者各自的優勢。一方面要完善對老年人的社會服務,發展各種形式的養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發揮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功能。另一方面,要大力發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使老年人既能生活在熟悉環境裡,又能發揮社區老人互助的優勢,這對老年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是最好的選擇。
“日托所”減輕獨生養老負擔“日托所”減輕獨生養老負擔
所謂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由社會提供養老服務的養老方式。這種方式已經在英國、加拿大、美國等國家的社區中普遍運用,我國各地也一直在努力推行。
總體上看,社會養老服務在我省各地都有發展,但城鄉之間、人群之間的養老服務數量與質量差異很大,機構養老與居家養老之間、護理型養老服務與非護理型養老服務的資源配置不夠合理,缺乏效率,無法滿足現實需求。

專家觀點

“養老問題很複雜,需要社會各界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專家指出,不管怎樣,以獨子養老為標誌的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與當前社會化養老體系建設滯後的矛盾將愈加凸現,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並付之行之有效的行動。
中國社科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劉衛東:其實不論子女多少,在世界各國,養老均是一個難題。我國可以考慮建立一個梯度式的養老服務體系:低收入老年人由政府辦養老機構,或者政府提供一定補貼的條件下進行居家養老,這主要保障基本的養老服務;中等收入老年群體,可以根據其需求,由其他社會公益性養老機構提供多樣化的養老服務,另外政府適當參與;高收入老年群體,則可以根據其收入,由一些營利性的商業機構提供差別化、個性化的養老服務。這種辦法,可以緩解“獨子化”帶來的養老難題。

現狀與困局

“4+2+1”家庭結構,是專門指在計畫生育政策實施後出現的一種家庭結構,這種家庭由夫妻雙方的雙親、夫妻二人和一個孩子組成。這種家庭結構,在計畫生育實施30多年後,已成為很多家庭的“標準配備”,而最上層的“4”更已開始步入老年人行列。如何破解“獨子養老”時代帶來的各種社會問題,漸已成為人們的熱點話題。
居家養老減輕獨生養老的壓力居家養老減輕獨生養老的壓力
我國把實行計畫生育確定為一項基本國策至今已整整30年,這意味著生於1980年代初的很多獨生子女,已步入而立之年。生下的孩子,大都已經開始蹣跚學步,而與此同時,這些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父母的養老問題,也隨之開始浮現。
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父母,再加上孩子本人,正好構成了“4+2+1”的家庭結構,這種家庭結構的養老壓力,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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