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規制

媒介規制是指針對媒介的各種限制、禁止、鼓勵和促進的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媒介規制
  • 外文名:Media regulation
必要性,演變路徑,

必要性

全球化的侵襲、新技術的飛速發展、跨國媒介集團信息壟斷公民社會的訴求等趨勢對媒介規制提出了新的挑戰。實踐證明,完全的經濟自由和完全的國家干預都不是經濟發展的最佳路徑,傳媒行業亦不例外。
市場自由主義者曾經認為,媒介市場自由競爭,可以為社會提供豐富而全面的媒介產品。但是由於政治經濟利益的驅動,媒介機構不斷融合、媒介內容過度娛樂化,使得媒介市場失去秩序。媒介市場不僅無法通過“無形之手”實現需求供給的平衡,而且由於暴力和色情內容的傳播,給社會帶來諸多負面影響,政府或相關管理機構有必要對其規制進行重新調招。

演變路徑

與西方已開發國家的媒介規制的構建邏輯不同,中國的媒介規制是在政府絕對控制的背景下起步的,因此,伴隨著改革開放,我國媒介規制的構建是一個總體上不斷放鬆管制的過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媒介產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伴隨著中國媒介業的不斷發展,中國的媒介規制變遷大致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事業單位調整時期(1978-2000年);第二階段是以規制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為主(2001-2002);第三階段以媒資融合和資本化整合為主的階段(2003年至今)。也有學者從制度變遷的主體、內容、方式、受益者四個關鍵因素的角度考察,將中國媒介制度的演進分成四個階段:始於1978年的“財政成本拉動型”的企業化制度變遷、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的“經濟效益推動型”市場化制度變遷、始於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的“行政力量控制型”的產業化制度變遷以及始於2003年“政治與資本合作型”的資本化制度變遷。無論哪種分法,從2003年以來至今,中國媒介處於資本化的制度框架的運作之下。改革開放以來國家主管部門關於媒介規制方而的檔案很多,表1列出了具有標誌意義的幾個重要的檔案。
從改革開放後中國媒介規制變遷可以看出,伴隨著中國媒介從上世紀90年代末市場化提速,與之相對應的媒介規制也相應增多,特別是從2001年11月中國加入WTO以及中共十六大提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以後,各種媒介規制的檔案、條文頻繁出現。政府逐漸從主導媒介的所有活動到放鬆對媒介的直接干預,將媒介分成公益性事業和經營性產業兩塊,政府的規制主要體現在前者,即保證傳媒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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